各有關企業:
為做好我省第132屆廣交會(秋交會)品牌展位申報工作,根據《關于做好品牌展位動態調整工作的通知》要求,請以下情況企業:1、已參評但未獲得品牌展位的企業,上次提交材料后本企業已發生變化的評審項目進行補充或更新材料;2、有意且符合品牌申報條件的非品牌企業,于3月25日前參照廣交會品牌展位評分細則(見附件),提供企業可評分的材料(書面材料膠裝成冊,一式三份)報送我局貿促科,企業將按得分增補進入下屆秋交會候選企業名單。
附件:1.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出口展品牌展位數量安排評審標準
2.使用母(子)公司資質參加品牌展位評審的相關要求
3.廣交會品牌展位企業申報材料樣本及注意事項
中山市商務局
2022年3月4日
(聯系人:蕭洪輝,電話:89892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