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請企業:
根據《中山市商務局關于提交第137屆廣交會線下展一般性展位評分資料的通知》,現將第137屆廣交會線下展一般性展位新申請企業評分作如下說明:
一、參評展區范圍
根據《中山分團廣交會一般性展位評審與安排管理辦法(2024年修訂版)》(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137屆廣交會為非重評屆別,僅對上級部門臨時下達、企業退回、廣交會大會處罰收回以及被市商務局下達《展位處理通知書》后被收回的展位進行重新安排,且只對提交了展位申請需求的企業進行評分安排。
因此,我局根據管理辦法僅對目前有空余展位的電子消費品及信息產品展區、新能源汽車及智慧出行展區、照明產品展區、家居用品展區、家居裝飾品展區、醫藥保健品及醫療器械展區、體育及旅游休閑用品展區等7個展區的申請企業進行評分。
二、參評企業范圍
根據管理辦法,非重評屆別展位優先在新申請的生產企業中按照企業得分高低依次安排1個展位。如展區仍有展位未安排的,將在未獲得展位且有新增展位需求的申請企業中,按照企業得分高低依次安排1個展位。同時,申請企業須符合廣交會現行《參展企業資格標準》:若申請企業為流通型企業,則對應展區上一年度出口金額不低于150萬美元;若申請企業為非流通型企業,則對應展區上一年度出口金額不低于75萬美元。
因此,我局根據管理辦法優先對符合參展企業資格標準且新申請的生產企業進行評分;如該展區無符合條件的生產企業,或符合條件的生產企業數小于展區空余展位數,則對符合參展企業資格標準且新申請的外貿企業進行評分。
三、參評企業得分
經綜合研判上述7個展區空余展位數及符合條件的申請企業數,我局已完成對相關企業的評分,現將第137屆廣交會線下展一般性展位新申請企業評分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2024年12月25日起至2024年12月27日止,共3天。
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于公示期內向市商務局反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真實姓名、身份證復印件、聯系方式和反映事項的證明材料等;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真實單位名稱(加蓋公章)、聯系人、聯系方式和反映事項的證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問題的、未提供可查線索的、逾期提供證據材料的,將不予受理。
異議受理單位:中山市商務局對外貿易促進科。
異議受理電話:0760-89892859。
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中山二路57號B座202室。
特此通知。
中山市商務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