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查事項
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監督檢查。
二、抽查人員
范浩偉(執法證號19120020023)
羅朝暉(執法證號19120020043)
三、抽查時間
2024年6月21日
四、抽查企業
中山市港隆食品有限公司。
五、抽查內容
1.是否在開展單用途卡業務之日起30日內未按規定辦理備案的情形;
2.是否違反信息公示規定,或未按要求簽訂購卡協議,未履行提示告知義務的情形;
3.是否違反單位或個人一次性購買限額以上單用途卡關于付款方式的規定的情形;
4.是否未按要求將限額以上不記名卡的購卡人及其代理人身份信息登記并保存5年以上的情形;
5.是否違反設置單用途預付卡記名卡、不記名卡限額及有效期的有關規定的情形;
6.是否違反單用途預付卡退貨退款的有關規定的情形;
7.是否違反單用途預付卡退卡服務的有關規定的情形;
8.是否違反預收資金管理及資金存管制度的有關規定的情形;
9.是否未按規定登錄商務部“單用途商業預付卡業務信息系統”每季度填報單用途卡業務情況的情形。
六、抽查結果
經檢查,未發現中山市港隆食品有限公司違法違規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