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實施一批省級權責清單事項的決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70號),我廳委托中山市商務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和《拍賣管理辦法》要求,對中山市2023年底前經批準取得從事拍賣業務許可、納入統計管理的32家企業進行年度核查。其中,30家企業按時提交申報材料參加年度核查,2家企業逾期未提交年度核查材料,現將年度核查情況及處理意見通報如下:
一、合格企業29家,請有關拍賣企業于2024年5月31日前領取《拍賣經營批準證書》,中山市商務局負責發放。(具體地址:中山市商務局三樓內貿市場科,聯系人:陳先生,聯系電話: 89892715)。
二、限期整改企業1家,請有關整改拍賣企業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完善各項制度,并于2024年6月30日前將整改書面材料送中山市商務局。(具體地址:中山市商務局三樓內貿市場科,聯系人:陳先生,聯系電話: 89892715)。
三、不合格企業1家,需重新開展拍賣業務的,應向屬地市商務局補交年度核查資料。
四、建議注銷經營許可企業1家,由省商務廳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取消其拍賣業務許可經營資質。
五、請不再從事拍賣業務的企業依法申請注銷拍賣許可。
附件:2023年度中山市拍賣企業年度核查情況匯總表
廣東省商務廳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