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商務主管部門、各相關企業:
為落實《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做好2024年新春暖企十八條的通知》(中府〔2024〕31號)中第七條“支持鎮街和商圈開展促消費活動,活躍消費氛圍”的相關要求,結合政策解讀文件具體扶持內容和《中山市商務局關于印發〈中山市商務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的規定,現將相關申報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對象
在我市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在我市經營30000平方米以上商圈。
二、支持內容和標準
支持營業面積在30000平方米以上商圈經營主體在2024年自主開展促消費活動,對商圈在IP打造、促消費活動宣傳、消費氛圍營造等方面的投入給予30%的扶持,不含消費券派發費用,全年支持最高不超過10萬元。
三、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統一采用A4紙雙面打印或復印,必須編制頁碼(可手寫),裝訂成冊(膠裝,不要使用非紙類封皮和夾套)。
(一)封面(蓋章);
(二)目錄;
(三)法人/負責人簽字或簽章的申報單位基本情況表(蓋章,詳見附件2);
(四)營業執照(復印件);
(五)關于2024年促消費情況的介紹,包括但不限于促消費活動情況介紹、費用支出項目介紹等;
(六)30000平方米營業面積的相關證明材料;
(七)2024年內在包括但不限于IP打造、促消費活動宣傳、消費氛圍營造等方面進行資金投入的合同、發票、銀行支出憑證(需對公支付)、照片等,可以包括為吸引港澳游客北上設置的港澳車牌的智慧停車升級改造、為優化友好型國際消費環境對支付環境、多語種標識的完善等支出,不含消費券派發,且相關費用需未申請過其他同類市級資金扶持,按照附件3做好費用支出情況匯總;扶持時間段按照發票開具時間確認。
(八)信用中國平臺出具的《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公共信用信息報告》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平臺出具的信用報告。如有違法違規記錄、經營異常等情況,請企業同步申請信用修復并提交已履行行政處罰相關證明材料(包括繳納罰款收據等)。
四、申報程序
(一)企業申報
企業通過廣東財政惠企利民服務平臺完成在線申報(網站:https://czbt.czt.gd.gov.cn/#/home),申報流程:(1)注冊(詳見附件4);(2)申報“2024年支持商圈開展促消費活動”項目;(3)申報企業上傳申請材料掃描件。完成網上申報后,將申請材料(一式一份)于2025年1月23日下班前送到所屬鎮街商務主管部門。
紙質資料須與網上申報資料一致;請企業按時提交資料,逾期視為不申請。
(二)鎮街商務主管部門初審
各鎮街商務主管部門在收到企業申報材料后,應嚴格審核材料,對項目真實性負責,特別是經營時間方面;并在廣東財政惠企利民服務平臺完成在線初審,將初審結果匯總編制匯總表(詳見附件5)加蓋公章后連同企業申報材料于2025年1月27日前報送到我局(具體地址為中山二路57號B座307室,可快遞),電子表格發送到聯系人黨政OA外網郵箱或粵政易。
(三)市商務局審核
市商務局按照有關審核程序,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意見征詢及公示。
(四)撥付
專項資金安排經公示無異議后,由市商務局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五、管理與監督
(一)申請單位收到資金后,必須做好財務賬目,自覺接受審計、財政的監督檢查。
(二)申請單位須對資金申報材料的準確性和真實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凡經審計和監督部門認定,資金申報和使用單位以虛報、冒領、偽造等手段騙取專項資金的,追回有關財政資金,限期退還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可在3-5年內限制專項資金申報資格。
(三)申請單位有下列任一情形的,不予支持:
1.在申報過程中提供虛假資料,或采取冒領、偽造等手段 騙取專項資金的。
2.被納入“信用中國”網站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網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
3.近兩年內存在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抗稅及虛開發票行為被稅務部門處罰的。
4.同一項目向市級多個資金主管部門申報資助的。
5.其他違反專項資金管理規定的。
附件:1.封面樣式
2.申報單位基本情況表
3.投入明細表
4.項目使用手冊(單位端)
5.申報匯總表
中山市商務局
2024年4月9日
(聯系人:侯睿 聯系電話:89892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