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際春季燈飾展及智慧照明博覽將于2024年4月6日-9日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同期同地舉辦。為提升中山燈飾品牌影響力,我局擬在智慧照明博覽展會區域搭建中山展區,中山展區面積399平方米。根據市政府及我局采購有關規定,現向社會公開發布采購智慧照明博覽中山展區特裝的設計搭建服務供應商。
一、項目名稱
2024年香港智慧照明博覽中山展區特裝設計搭建服務
二、項目預算
不超過105萬元人民幣。
三、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相關條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運作穩定,具備承接政府部門的職能轉移及購買服務資質,并能提供相關服務案例,具有較高的專業能力。
(四)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服務標準及要求
(一)場地總體布局為34米*6米*2(含一根直徑3米的柱子),具體見附件橘色框內區域。展區限高4米,搭建材料需符合香港貿發局對環保的要求。設計風格需切合我市燈飾產業主題,并融合中山地標元素,具有鮮明的中山特質,能夠展現中山燈飾產業集群的品牌形象。
(二)展區規劃設計必須含門頭,門頭設計整體色調應為白色底色,需體現中山市商務局、中山市貿促會及中國國際商會中山商會標識,門頭文字內容為中英文的“中國·中山智慧照明館”及“中山智造 美好生活”,中文要求為繁體字。滿足企業多元化的展出需求,具有前瞻性、創新性。
(三)提供300塊可移動燈牌(自帶電源,尺寸:40cm*40cm),風格與展區設計相適應,內容需包含中山市貿促會標識及中英文“中山市貿促會推薦企業”,中文為繁體字。提供4塊符合香港貿發局及會展中心要求的懸掛式廣告牌,內容為中英文“中國·中山智慧照明館”,中文要求為繁體字。
(四)搭建場景應與效果圖一致。嚴格按照雙方最終確定的圖紙施工,全方位負責展位的搭建、維護和拆裝。遵守香港貿發局和會展中心現場管理規定,隨時接受檢驗,需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的返工、修改、罰款的費用。如展位搭建、使用、拆裝和維護過程中出現安全事故或其他意外導致第三方損失的,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有完善的工作團隊,至少必須含2位具備設計專業技能證書的高水平設計師,1位負責與參展企業溝通、對接、確定展示材料、展品的工作人員,2位布展搭建及展覽期間的現場管理人員等。2024年4月4日至4月10日上午,現場管理服務人員收到我單位工作人員通知后,需在30分鐘內到達現場,超時將按照100元每人每分鐘在尾款中扣除。
(六)服務涵蓋從合同簽署日至2024年4月10日撤展后,覆蓋規劃設計、布展到安全撤展全過程。
(七)服務總費用需在105萬內,包含香港貿易發展局收取的手續費、罰款等全部費用。
五、報名資料
(一)企業簡介,以及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等復印件。
(二)承接過同類展會搭建項目的案例資料:燈飾展會搭建的成功案例不少于2個;香港會議展覽中心搭建案例不少于1個。
(三)智慧照明博覽中山展區特裝設計搭建實施整體方案,含門頭的規劃設計效果圖,需包含主入口、左側視角、右側視角、后方視角、結構圖,以及包含時間節點的搭建方案計劃表。
(四)服務明細及報價單。報價需按照工程項目分類報價,租用香港物品需標明租金標準;自行制造搭建需按數量(面積或工時)列出單價;需轉移支付的香港方面的檢測費等費用,應提供香港報價標準來源,不能簡單以“項”為單位計價。
(五)需提供報名聯系人、項目總監(總負責人、總設計師)及施工技術人員(負責人)名單及聯系方式以及服務本次搭建人員架構情況(如設計師2位、工作人員1位、管理人員1位等)。
六、供應商確定流程
公告結束后,我局將成立評選小組,對供應商報送資料進行現場評審,確定最終服務單位。
七、報名征集期限
自2024年3月15日起至2024年3月21日止。請有意向的供應商于上述報名期限內將相關材料紙質版(膠裝,加蓋公章,一式七份)以快遞的方式報送至市商務局。逾期送達的報名資料視為無效,以簽收時間為準。
八、聯系方式
采購人:中山市商務局
地 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號B座二樓
聯系人:盧小姐,郭先生
聯系電話:89892317、89892329
附件:香港智慧照明博覽中山展區場地圖
中山市商務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