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商務主管部門,相關行業商協會、相關企業:
根據《廣東省商務廳關于印發2024年中央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應對貿易摩擦事項)申報指南的通知》(粵商務救濟函〔2024〕1號),為做好2024年中央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應對貿易摩擦事項)項目入庫儲備工作,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內容
參與國際貿易摩擦應對、或對進口產品申請發起貿易救濟調查的本市企業,凡對應對情況進行研究并提供符合要求的研究報告(以下簡稱研究報告)的,可申請進入本項目庫。
二、支持時段
本年度入庫項目支持時間以案件裁決時間為準,提交的研究報告所涉案件應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間裁決的案件,包括新立案件和復審案件。
三、支持類別
(一)研究應訴或發起貿易救濟調查。
支持對應對或發起貿易救濟措施(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開展研究和效果評估,研究評估一種貿易救濟措施的,對申請企業的最高支持金額不超過50萬元,同時研究參與行業無損害抗辯有關情況的,可在上述標準基礎上上浮不超過5萬元。
(二)研究對外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爭端應對(以下簡稱知識產權爭端應對)。
支持對應對對外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爭端開展研究和效果評估,對申請企業的最高支持金額不超過180萬元。
四、申報資格
(一)申請企業(單位)須具備以下條件:
1.本市依法登記設立的企業。
2.配合各級商務主管部門開展貿易救濟工作,接受工作協調和管理。
3.具有健全的財務核算與管理制度。
4.企業近三年無發生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無拖欠應繳付財政款項等。
因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并且性質惡劣、情節嚴重,被縣級以上地方應急管理部門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不予支持。資金評審期間,申請企業正在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調查的不予支持。
(二)申請項目須具備以下條件:
1.研究報告所涉案件為支持時段內的貿易摩擦應(起)訴案件。
2.研究報告所涉單獨應訴案件實際支出費用合計不低于10萬元。
3.同一類別的研究報告已獲得本專項資金資助的,不能申請入庫。
4.申報項目資料完整、真實、有效,申請程序符合規定。
五、申報材料
(一)申報材料清單。
1.2024年中央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應對貿易摩擦事項)
申請表,雙面打印。
2.研究報告。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企業近三年來基本情況,企業近三年來涉案產品生產和銷售情況,案件應對情況及經驗總結,案件影響分析,案件發生之后企業采取的調整措施(如產品升級、調整市場布局、健全內部管理機制、推動行業自律等),以及對政府或者行業協會組織應對工作的意見建議。研究報告字數不少于3000字。
3.案件證明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立案公告、抽樣證明、實地核查證明、有關案件的調查問卷、抗辯意見等材料、裁決公告、在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或立案國立案機構官方途徑可查詢的案件通報網頁截圖等。
4.申報承諾書。
5.企業資質材料。
(1)營業執照復印件。
(2)截至申報日期前不存在未被修復的嚴重失信行為,未被“信用廣東”平臺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即“廣東黑名單”)。如有處罰記錄的,需另提交已繳納相應罰款等消除處罰記錄的證明材料。
6.與案件直接相關的律師聘用合同、費用支付明細及相關憑證(包括銀行水單、發票等)復印件。涉外合同和文件需提供核心內容的中文翻譯件。
7.企業財務核算與管理制度相關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的財務報表審計報告、企業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財務管理制度等。
(二)申報材料整理規范。
以上申報材料需同時提供紙質版、電子版。紙質申報材料按以上順序裝訂,每頁加蓋公章,整體加蓋騎縫章。所有申報材料用原件掃描并以PDF格式存檔,其中,研究報告還需同時提供DOC、DOCX或WPS版。以上所有申報材料均為一式兩份。
六、資金申請和審核
(一)電子材料遞交。
電子版材料發送至mck@zsboc.gov.cn郵箱,并刻錄光盤(光盤同樣一式兩份,后續連同紙質材料一并遞交)。
(二)紙質材料遞交。
申請對象先把申請資料的電子版發送到我局經辦人員郵箱,得到可遞交紙質材料答復后,按照順序將紙質材料裝訂成冊,連同刻錄好的光盤于1月29日前報送至中山市商務局對外貿易促進科(地址:石岐區中山二路57號b座202室)。請企業按時提交資料,逾期不予受理。
七、注意事項
企業直接使用外幣支付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2023年最后一個工作日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折算;通過銀行購匯支付的,直接按購買人民幣金額計算。
附件:1.申報承諾書
2.2024年中央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應對貿易摩擦事 項)申請表
中山市商務局
2024年1月12日
(聯系人:市商務局貿促科陳澤杰,電話:89892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