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關于廢止《石岐區2002年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等12份文件的公告
一、制定背景
為進一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改進社會管理,維護公平競爭,實現規制統一,根據《國務院關于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47號)以及省政府辦公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涉及計劃生育內容的規章規范性文件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粵府辦明電[2021]64號)的文件要求,需對街道涉及計劃生育內容的規范性文件進行專項清理。
二、主要內容
經清理,《石岐區2002年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等12份以街道辦事處名義印發的文件,已經不再符合現行工作要求以及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經征求主要負責實施的相關部門以及公眾意見后,現發布規范性文件《關于廢止<石岐區2002年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等12份規范性文件的通知》,并向社會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