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中山市三角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三角鎮商鋪消防安全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
我鎮已于2023年5月10日正式頒布實施《三角鎮商鋪消防安全工作實施辦法》,根據《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山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的通知》(中府〔2021〕113號)的相關規定,現就文件解讀如下: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說明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消防工作的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促進三角鎮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實處,提升商鋪對消防安全的能動性、積極性,確保全鎮社會面火災形勢安全穩定向好,進一步優化我鎮營商環境,為實現經濟質量和總量再提升提供保障。
二、主要內容
(一)基本內容。
實施辦法共六章,劃分為總則、實施對象、實施規則、結果運用、工作要求和附則。
第一章“總則”,對實施辦法實行的目的、適用范圍和基本原則等內容進行了規定。
第二章“實施對象”,明確了實施對象等內容。
第三章“實施規則”,明確了實施規則、評定要求、評定方法和公示結果復議等內容。
第四章“結果運用”,明確了三角鎮消防安全獎懲情況、獎勵使用要求、懲戒措施等內容。
第五章“工作要求”,明確了實施辦法責任部門的工作職責。
第六章“附則”,明確了實施辦法的實施時間、責任主體等。
(二)重點內容。
1.明確實施對象。該實施辦法明確了適用范圍是三角鎮消防街長責任街道的商鋪。
2.明確實施規則。該實施辦法明確規定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消防街長(村網格員)每周對相應街道的商鋪進行消防安全檢查,三角鎮消防事務中心安排技術指導員對消防街長(村網格員)進行工作指導,每周在相應街道的商鋪微信服務群公示檢查情況,每月由消防街長和技術指導員根據《三角鎮商鋪消防安全量化考核表》對責任商鋪進行消防安全評比,并將評比得分在微信服務群進行公示。每年結合月度評比情況進行綜合排名,并通過微信服務群及“三角發布”微信公眾號予以公示。明確了對公示結果存在異議的辦理程序。
3.強調結果運用。該實施辦法明確了年度綜合得分最高的商鋪可獲三角鎮消防安全模范商鋪流動紅旗和享受《三角鎮商鋪消防安全獎懲一覽表》中“商鋪激勵措施”任意一項,其中“商鋪激勵措施”的使用者為年度消防安全模范商鋪法定代表人、經營者及其直系親屬,不得轉讓他人使用(如有違反,將取消享受激勵措施資格)。年度綜合得分最低的商鋪將公示,并依法對其發出責令整改通知書,對存在問題仍逾期不整改、拒不整改的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罰、停業整頓等。
三、政策制定實施后帶來的社會效益
商鋪消防安全獎懲政策對商鋪消防安全提出明確要求,制定獎懲措施的方式,有助于提高商鋪業主消防安全的防控意識,促進商鋪對消防工作的能動性、積極性,推動全鎮社會面火災形勢安全穩定向好,提升全鎮平安建設水平。
(中山市三角鎮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