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機構職能:
?。ㄒ唬┴瀼貓绦悬h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部署轄區公安工作并直接落實。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調查、掌握、分析、研究、預測社會治安新情況、新問題,為鎮黨委、鎮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提供信息,并提出對策。
?。ㄈ┴撠熅謾C關黨組織建設和公安隊伍建設,按規定權限管理干部;協管邊防案件和涉外事件。
?。ㄋ模┙M織對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及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有關經濟犯罪案件、治安案件的偵查工作。負責案件審理、移送起訴和呈送勞動教養,執行逮捕和刑事拘留等強制措施。
?。ㄎ澹┘訌娭伟补芾恚樘幬:ι鐣伟仓刃蛐袨?,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
?。╊A防和處置治安災害事故、群體性事件;依法管理集會、游行、示威活動。
?。ㄆ撸┴撠煶鋈刖彻芾砉ぷ骱屯鈬嗽谳爡^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ò耍┚S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以及對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
(九)指導基層治保組織建設和對保安行業實施管理,落實群防群治等綜合治理措施。
(十)指導消防工作,依法進行消防審核、檢查監督。
(十一)指導、組織落實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管理內保組織和經濟警察隊伍的建設。
?。ㄊ┴撠煿芾砜词厮?、拘留所、強制戒毒所,確保監所的安全。
?。ㄊ┙M織實施對來本轄區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以及省主要領導的安全警衛工作;負責中央和省、市重要會議的安全保衛工作。
?。ㄊ模┴撠煂残畔⒕W絡的安全監察管理工作。
?。ㄊ澹┴撠煓z查督促轄區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實施警務督察工作;實施對民警的監督;查處民警違紀違法案件。
(十六)指導、協調森林公安部門的公安業務工作。
?。ㄊ撸┙M織、指導、協調轄區公安機關開展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
?。ㄊ耍┙y籌、協調和組織轄區公安機關及相關單位開展反恐情報搜集研判、線索核查、專案偵查、追逃緝捕等方面工作。
?。ㄊ牛┴撠煂爡^“兩搶一盜”現行犯罪的打擊和偵查工作;負責、組織、指導轄區交通運輸部門加強治安防范工作。
?。ǘ┴撠煂爡^涉穩情報和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形勢的收集、分析、研判、預警工作;組織、管理和指導視頻監控、治安卡口及警用地理信息系統應用工作。
(二十一)組織、協調、指導、監督管理轄區公安機關對食品藥品與環境犯罪活動的偵查工作。
?。ǘ┏修k鎮黨委、鎮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負責人:魏健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