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4日,為確保三角鎮群眾清明祭掃活動周邊空域安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通告如下:
一、管控時間
2025年4月4日
二、管控區域
三角鎮福源北路、環山路、平安路、崗北南路、南坑街、人民路、市場東路、東線路、防汛路(東南幼兒園側路段)、振興路、大地路、中南路、海傍西路、海傍東路周邊半徑5公里范圍內對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進行臨時禁飛管控。
三、管控對象
本通告所稱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飛行高度低、飛行速度慢、雷達反射面積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無人機、輕型和超輕型飛機(含輕型和超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滑翔傘、載人氣球(熱氣球)、飛艇、滑翔傘、航空航天模型、風箏、孔明燈等。
四、管控措施
(一)管控期間,各單位、組織及個人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主動配合無線電管理、民航、公安等部門做好“低慢小”航空器及其擁有、使用者的登記管理工作。
(二)涉及清明祭掃活動期間安全保障、應急救援、氣象探測、警備執勤、電視轉播等特殊任務飛行,必須具備與所使用航空器相符合的飛行資質,遵守無線電頻段管理等有關規定,依法預先向空軍以及可能涉及的民航空中管制部門或氣象部門提出申請,獲得批準并向公安機關報備后方可開展作業。
(三)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相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處理,必要時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五、舉報渠道
群眾發現有違反本通告規定行為的,可撥打110報警電話舉報。
特此通告。
中山市公安局三角分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