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中三角執催字〔2022〕1290號
姓名:宋源先
居民身份證:4329231970********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道縣洪塘營瑤族****
因你未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標準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違法行為,本單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款第(六)項、第二款“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可以責令停業或者關閉:(六)未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標準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或者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的”、“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第六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九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行為之一,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有前款第三項、第四項、第十項、第十一項行為之一,處所需處置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所需處置費用不足二十萬元的,按二十萬元計算”的規定,于2023年10月31日對你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粵中三角執罰字〔2022〕1290 號)。該決定已于2023年12月21日公告送達你,要求你于收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繳納罰款人民幣(大寫)壹拾萬元整,而你逾期未履行該義務。
現催告如下:
1.請你于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履行上述義務;如對履行該義務有陳述、申辯意見,請在該期限內向本單位提出。
2.如無正當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該義務的,本單位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聯系人:馮先生
聯系電話:0760-89936383
單位地址:中山市三角鎮月灣路20號
中山市三角鎮人民政府
2024年 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