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審計局堅持以強化審計質量為核心,深化審計成果運用,以審計監督為起點、以問題揭示為切入點,積極加強與市紀委監委、市委巡察辦、市檢察院、市統計局等單位協同聯動,持續推動與“四類監督”系統集成。
一是與市紀委監委建立了日常工作對接機制,形成紀檢監督和審計監督聯合監督機制,截至2023年11月底,我局向市紀委監委移送問題線索4起,先后選派多名審計業務骨干參加紀委監委辦案等工作,協助查詢審計項目20批次,借閱檔案863卷,涉及131個審計項目。
二是規范與巡察組的協作配合,出臺《中山市巡察與審計聯動工作實施意見》,探索審計監督與巡察監督貫通,充分發揮雙方職能優勢,堅持密切協作、相互支持的原則,做到工作聯動、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利用監督資源、強化線索移送,實現政治巡察與審計監督“無縫對接”。把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情況作為審計監督的重點內容,在2023年開展的7個審計項目中,以“審計+巡察”聯動模式推動信息、資源、力量及監督成果共享共用,如結合2023年市委教育系統專項巡察開展,巡審信息共享,推動查出了個別直屬學校存在賬外物業租金形成小金庫、學校飯堂未按合同要求派工、個別學校校服招投標涉嫌串標等問題。
三是深化“檢察+審計”協作模式,聯合印發的《關于建立檢察公益訴訟與審計監督協作配合工作機制的意見》,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雙方互涉領域加強協作配合,形成監督合力,不定期召開座談會就近期發現的問題線索探討,持續完善公益訴訟與審計監督協作機制,依法加強在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中的協作配合和工作銜接,確保取得“1+1>2”的監督實效,為中山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司法和審計保障。
四是與市統計局聯合印發《關于建立統計監督與審計監督協作機制的意見》,初步建立協作配合機制,促進樹立正確政績觀,建立會商聯絡機制,對重大事項深入研究討論,統籌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共性情況和問題。建立信息通報監督協作機制,對有關鎮街、單位是否存在統計造假、弄虛作假作為重點內容予以關注并建立監督協助、問題移交等,形成監督合力,提升監督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