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審計項目中,市審計局對采礦權出讓收益以及環境恢復治理基金管理使用等方面進行重點審查。
審計人員通過對采礦權的各類財務明細賬目、合同契約文本、行政審批文件資料等進行審查,結合對業務管理系統數據的交叉核驗,以及與采礦權出讓所涉及的相關職能部門以及企業主體進行深度的溝通交流,發現部分采礦權收益未及時足額上繳國庫、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工作管理不到位、環境恢復治理基金管理使用不規范等問題。針對審計發現問題,有關部門立即采取措施追繳有關采礦權收益,并完善制度規范有關工作。
市審計局通過此次審計切實有效地履行了自身的審計監督職責,為我市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提供了有力的專業支持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