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訂背景說明
2019年以來,我國資本市場深化改革發展,《證券法》修訂實施、證券發行注冊制改革、北京證券交易所設立等,為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實現跨越式發展提供了新的機遇。為更好地適應資本市場新形勢,根據國家、省相關文件精神,對2019年出臺上市扶持政策進行修訂完善,進一步提升政策效能,更好地促進本市企業發展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
二、修訂主要內容及政策亮點
結合國家政策調整,以及我市工作推進實際情況,對原有政策工作目標、服務體系建設、補助條款等方面進行完善調整,形成比較全面、系統的扶持企業上市政策支撐體系,更有針對性地引導企業通過資本市場做大做強。
(一)明確目標。結合實際情況,以實現上市公司數量倍增目標為導向,工作目標調整為“力爭到2025年底,全市境內外上市公司數量較2021年(35家)翻一番,上市后備企業不少于200家”。
(二)完善服務體系。在原有服務體系基礎上,補充更新了完善推動企業上市工作機制、挖掘培育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妥善處理企業歷史問題、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促進民營上市公司平穩發展等相關內容。為進一步壓實鎮街屬地管理責任,激勵鎮街強化對企業的屬地管理服務,上下聯動共同推進企業上市。
(三)進一步完善補助條款。提高資金扶持效益,更有針對性地引導企業通過資本市場做大做強。對比原政策,主要調整如下:
1.企業A股上市(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北京證券交易所)分三階段予以補助,完成輔導備案、上市申請獲正式受理、經核準發行股票并成功上市的,每個階段分別給予200萬元補助,共600萬元。
2.為進一步吸引轄外上市公司遷入,提高相關補助額度至500萬元。
3.結合新三板分層管理制度,突出支持企業改制上市,對企業新三板掛牌補助條款調整為新三板掛牌補助50萬元,進入創新層再增加補助30萬元。
4.按照國家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工作部署,為促進我市中小企業通過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融資發展,結合周邊地市的做法,增加“企業完成股改,在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正式掛牌,給予補助5萬元”的補助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