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解:《沙溪鎮解決優質企業員工子女入讀公辦學校問題暫行辦法》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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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沙溪鎮解決優質企業員工子女入讀公辦學校問題暫行辦法》業經鎮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中山市沙溪鎮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9日
沙溪鎮解決優質企業員工子女入讀公辦學校問題暫行辦法
為推動企業進一步做大做強,幫助優質企業解決員工子女入學問題,特制訂本辦法。
一、適用對象
企業注冊地在沙溪鎮,上一年度納稅額不低于500萬元,且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1億元的達到一定規模、資質、限額、經營業績發展良好的企業,包括規模以上工業、有資質的建筑業、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規模以上服務業法人單位。
企業員工指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并參加社會保險1年(含)以上的人員。其子女是指本人或其配偶的、具有法定監護關系的親生子女及法定登記手續完備的收養子女。
二、解決方式
鎮政府每年統籌鎮屬公辦學校學位名額,支持上述優質企業解決其高管、技術骨干和員工子女入讀小學和初中等鎮屬公辦學校的難題。根據企業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情況,分梯次安排學位配額,標準如下:
如當年度可安排的鎮屬公辦學位不足,根據企業上一年度稅收貢獻由多到少進行排序,按順序順位酌情安排。
三、企業員工子女申請入學辦理程序
(一)符合條件的企業于每年度3月底前向鎮工業信息和科技商務局提交《企業員工子女入學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
(二)鎮工業信息和科技商務局根據企業申請匯總當年度企業員工子女義務教育入學需求,并審核企業員工子女入學材料及統籌本年度入學計劃安排,審核確認后,報送鎮政府研究審核。
(三)經鎮政府批準后,由鎮教體文旅局按入學計劃協調安排入學事宜。
四、申請就學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業上一年度經營審計報告或主營業務收入證明材料。
(二)沙溪鎮企業員工子女入學申請表。
(三)企業員工及其子女的戶口簿、身份證或護照等有效身份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
(四)企業員工子女的出生證(或其他能證明親子關系或收養關系的材料,驗原件交復印件)。
(五)企業員工的參保證明。
五、其它事項
(一)對企業引進的特殊人才,確有必要解決其子女入讀鎮屬公辦學校且未能按上述程序申請到學位的,或企業有重大公益貢獻的,由企業申請后,專項報鎮政府研究決定。
(二)企業申請材料必須真實,申請資料、人才及其子女身份等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該企業當年申請資格,五年內不得再次申請。
(三)經協調后,企業員工子女如不按照鎮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入學的,由其自行解決入學問題。
(四)本辦法由鎮工業信息和科技商務局會同鎮教體文旅局負責解釋。
(五)本辦法自2021年4月30日起試行,有效期兩年。
附件:沙溪鎮企業員工子女入學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