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改進社會管理,促進萬眾創新,維護公平競爭,保護生態環境,實現規制統一,根據國家有關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我鎮對沙溪鎮人民政府成立以來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印發且現行有效的、與公眾權利義務和權益有關的鎮政府(含沙府辦)文件進行了清理。現將清理結果公告如下:
一、決定對《關于印發<沙溪鎮招商引資優惠及獎勵辦法>的通知》(中沙府〔2004〕26號)等11件文件予以廢止;
二、決定對《沙溪鎮加快農村經濟發展優惠辦法》(中沙府〔2005〕36號)等4件文件宣布失效。
我鎮規范性文件的效力可通過登錄中山政府門戶網站或中山政府法制信息網進入中山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查詢系統查詢。
特此公告。
附件1:廢止文件目錄
附件2:宣布失效文件目錄
中山市沙溪鎮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