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5.26”全市消防工作會議,切實整治我鎮超規劃、超面積違章搭建、占用消防通道等問題,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在全鎮范圍內開展影響消防安全違章建(構)筑物火災隱患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實事求是,尊重歷史,清除隱患,確保安全”的原則,動員全鎮上下,全面、深入排查我鎮既有建筑,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尤其是群死群傷等惡性火災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目標
全面整治全鎮影響消防安全違章建(構)筑物,引導企業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火場逃生自救”,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隱患存量,切實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堅決遏制影響惡劣的火災事故,全面筑牢我鎮消防安全“防火墻”。
三、組織機構
成立影響消防安全違章建(構)筑物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肖 浩(黨委副書記)
副組長:吳志雄(公安分局局長)
組 員:各駐村組組長、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3個工作組,辦公室主任由消防大隊隊長鄧欽擔任,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總體統籌指導協調,包括收集整理開展整治工作的情況,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向全鎮通報整治工作進度。
1、排查整治組
組 長:各駐村組組長、村(居)委書記
成 員:各駐村組成員、各村(居)工作人員
主要職責:各駐村組、村(居)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分片包干開展影響消防安全違章建(構)筑物排查整治。
2、聯合執法組
組 長:李金湖(城管執法分局)
成 員:消防、公安、供水、供電、住建、城管執法各1人
主要職責:負責對各整治組上報的需要聯合執法停產(停水停電)的單位場所進行現場核查并執法。
3、技術指導組
組 長:鄧 欽
成 員:消防大隊干警
主要職責:負責統一制定影響消防安全違章建(構)筑物排查整治標準,指導各排查整治組開展排查整治工作。
四、整治時間、范圍及內容
(一)整治時間
2017年6月份至2017年12月31日
(二)整治范圍
全鎮影響消防安全違章建(構)筑物
(三)整治內容
1、是否存在人員留宿、“三合一”現象;
2、是否按要求設置消防設施、器材[包括自動消防設施、消火栓、滅火器、應急照明燈、消防安全標志;勞動密集型企業(家具廠、洗水廠、制衣廠等)占地面積1500平方米及以上,或建筑面積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必須安裝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已設置的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3、是否存在違法搭建占用防火間距及占用、堵塞消防車道等影響消防安全的現象;
4、是否存在擅自改變疏散樓梯,消防安全出口數量(每個防火分區不少于兩個)、疏散樓梯寬度(不小于1.1米)、疏散走道寬度(不小于1.4米)是否達到規范要求;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是否存在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現象;
6、電氣線路是否符合安全用電規定,是否超負荷用電、亂拉亂接電氣線路,電氣線路是否穿管保護,對于老化的電線是否及時更換;
7、是否使用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存放是否超過一日量;噴漆車間是否獨立設置、電器設備是否符合防爆要求、油漬是否定期清理;
8、消防安全規章制度是否落實到位;
9、場所員工是否經過消防培訓、應急疏散逃生演練,是否具備補救初起火災及逃生自救能力。
五、工作措施
(一)對于違規住人(三合一)現象,一律按停產(停電)處理,整改完畢后方可恢復生產。
(二)對于存在消防設施、器材(包括自動消防設施、消火栓、滅火器、應急照明燈、消防安全標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影響滅火救援的,一律按停產(停電)處理,整改完畢后方可恢復生產。
(三)對于存在未按技術標準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廠房(占地面積1500平方米及以上或建筑面積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一律責令限期改正,整改期限根據實際情況決定,但不得超過30天。拒不整改或者逾期不改的,一律停產(停電)處理,整改完畢后方可恢復生產。
(四)對于存在影響消防安全違章建(構)筑物(占用防火間距、消防車道等)及其他火災隱患的,一律責令立即改正,對于確實不能立即改正的,應責令限期改正,整改期限根據實際情況決定,但不得超過10天。拒不整改或者逾期不改的,一律停產(停電)處理,整改完畢后方可恢復生產。
六、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7年6月1日至6月10日)
在全鎮范圍內召開動員部署會,層層動員,全面部署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各村(居)要認真履行“屬地管理”職責,牽頭負責轄區內影響消防安全違章建(構)物火災隱患排查專項整治工作。要組織有關部門對整治工作有關人員集中開展一次整治工作知識、技能培訓,為整治工作順利開展打好基礎。充分利用鎮主要媒體進行廣泛宣傳,采取派發宣傳資料、懸掛橫額標語、播放公益廣告等多種形式宣傳相關的政策法規、案例警示,在發動單位自查自改的同時為整治工作創造良好的社會輿論。
(二)排查整治階段(2017年6月11日至11月24日)
各排查整治小組要主動作為,組織力量對轄區內影響消防安全違章建(構)筑物火災隱患全面高標準嚴要求進行排查整治,督促業主進行自查自改。對發現的火災隱患要堅決督促進行整改,對拒不整改或者逾期不改的,嚴格按照要求及時上報整治辦公室,由整治辦公室通知聯合執法組及時嚴格執法。各排查整治小組對排查整治情況及時歸檔,填寫《沙溪鎮影響消防安全違章建(構)筑物火災隱患排查臺賬》(附件3),并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上報至領導小組整治辦公室。
(三)復查整治階段(2017年11月25日至12月24日)
領導小組將組織人員對照整治標準,對轄區影響消防安全違章建(構)筑物逐個進行檢查、驗收,跟蹤復查,確保整改一家,達標一家。對拒不整改或整改達不到標準的單位,要實施強制整治措施,確保整改達標。
(四)總結鞏固階段(2017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
總結工作成效,完善各類整治工作檔案資料,探索建立整治影響消防安全違章建(構)筑物火災隱患的長效機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村(居)、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影響消防安全違章建(構)筑物火災隱患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工作落到實處,真正把整治工作當做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一件大事來抓。主要領導親自負責,分管人員專抓專管,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切實將此項工作抓好、抓實、抓出成效。
(二)強化執法,鐵腕整治。嚴格落實“四個一律”工作措施,堅決杜絕“講情面”、“拉關系”等不良現象。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整治工作,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對存在火災隱患或消防違法行為的單位進行依法處罰,不搞態度執法、人情執法,做到有違必糾、糾違必罰、處罰有據。
(三)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各村(居)、各單位要在抓好專項整治行動的同時,狠抓企業主體安全管理責任的落實,宣傳部門充分運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公共媒體的宣傳報道和輿論監督作用,通過剖析以往的火災案例,突出宣傳火災危險性和火災危害,以警示社會單位和群眾;要抓住反面典型,對在整治工作中發現抵觸整治工作的行為,存在隱患屢教不改的個人和單位及時曝光。對整改成效明顯的單位進行正面宣傳,樹立先進典型,突出抓好企業員工的消防培訓,不斷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同時加大消防安全違法行為舉報有獎宣傳力度,印發一批宣傳單張、海報,充分利用微信、微博、電視臺等媒體手段大力宣傳。
(四)強化信息報送。各整治小組要確定一名信息聯絡員,并于6月10日上午下班前報至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人:黎杰文,電話:23189989,傳真:23189997,郵箱:363726357@qq.com)。要嚴格按照方案的要求,做好有關工作資料的搜集和整理,并向鎮安全隱患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有關工作情況。
中山市沙溪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