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我鎮特困人員供養工作,保障特困人員的正常生活,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廣東省社會救助條例》(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85號公告)、《民政部關于印發<特困人員認定辦法>的通知》(民發〔2016〕178號)、《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14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實施意見》(粵府〔2016〕147號)的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經研究,制定本實施辦法。并于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4月12日期間征求了鎮各有關單位及社會公眾意見,現公布對反饋意見的采納情況。
特此公告。
附件:《沙溪鎮特困人員供養工作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反饋意見匯總及采納情況說明
沙溪鎮社會事務局
2018年5月22日
《沙溪鎮特困人員供養工作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反饋意見匯總及采納情況說明
我局草擬了《沙溪鎮特困人員供養工作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3月上旬完成了征求意見稿。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4月12日,我局以書面形式征求了各有關單位意見,并在中山市沙溪政府網進行公開征求公眾意見。反饋意見及采納情況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