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大我鎮生態補償專項資金管理力度,進一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確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得到實惠,確保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工作取得實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國土資源廳財政廳關于建立基本農田保護經濟補償制度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12〕98號)、中山市國土資源局、中山市財政局《關于轉發<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基本農田保護經濟補償政策執行力度的通知>的函》(中土函〔2017〕607號)、《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生態補償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中府〔2018〕1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細則。并于2018年2月28日至3月8日期間征求了鎮各有關單位及社會公眾意見,現公布對反饋意見的采納情況。
特此公告。
附件:《沙溪鎮生態補償專項資金管理細則》(征求意見)反饋意見匯總及采納情況說明
中山市沙溪鎮農業和農村工作局
2018年5月11日
《沙溪鎮生態補償專項資金管理細則》(征求意見)反饋意見匯總及采納情況說明
我局草擬了《沙溪鎮生態補償專項資金管理細則》(征求意見稿),2月上旬完成了初稿,經過反復修改,于當月中旬完成了征求意見稿。2月28日-3月8日,我局以書面形式征求了各有關單位意見,并在中山市沙溪政府網進行公開征求公眾意見。反饋意見及采納情況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