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沙溪鎮人民政府行政強制執行催告書
粵中沙溪執催字〔2024〕643號
名稱:中山市博韜體育用品商貿行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442000MAC1FJY34L
經營者姓名:楊偉
居民身份證:4210031978********
地址:廣東省中山市沙溪鎮隆興工業區興工路6號12-13卡
因你單位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本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的規定,于2024年11月26日對你單位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粵中沙溪執罰字〔2024〕643號),已于2024年12月3日送達你單位,要求你單位于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6650元罰款繳納至廣東非稅收入管理一體化平臺(詳見廣東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電子〕),而你單位逾期未履行該義務。
現催告如下:
1.請你單位于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履行上述義務;如對履行該義務有陳述、申辯意見,請在該期限內向本機關提出。
2.如無正當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該義務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因本機關無法以直接送達方式將本文書送達當事人;再以郵寄送達方式送達,郵寄送達非本人簽收,現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當事人可到本機關領取該文書,經過30日本文書即視為送達。
聯系人:李祝輝(執法證號:19121397912)、梁錦榮(執法證號:19121397805)
聯系電話:0760-87338212
單位地址:廣東省中山市沙溪鎮隆興南路39號
中山市沙溪鎮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