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沙溪鎮人民政府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公告
粵中沙溪執罰字〔2022〕1096號
名稱:中山市沙溪鎮耿中制衣廠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442000MA5315462D
經營者姓名:李建兵
居民身份證:4304811985********
住址:湖南省耒陽市*******組
本機關依法對當事人生產加工侵犯冠軍注冊商標專用權服裝立案調查。經查明,當事人未經注冊商標的商標權利人HBI品牌服飾企業有限公司的許可,擅自使用與該注冊商標近似的“
”商標生產加工服裝,執法人員現場查獲與
注冊商標近似的“
”商標運動長褲成品1033條和半成品26條。
以上事實有現場檢查筆錄、詢問(調查)筆錄、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書、協助調查通知書、現場證據復制(提取)單、第32467270號ILANRPIOVM商標注冊信息、生產授權書及相關授權證明、營業執照及身份證、請求書、送達地址確認書、判決結果告知書及相關民事判決書、關于中山市沙溪鎮耿中制衣廠涉嫌商標侵權一案意見征詢函、關于第32467270號“ILANRPIOVM”商標無效宣告請求裁定書、鑒定證明、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傳票及相關訴訟資料、解除(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書等證據證實。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二)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的規定。
本機關于2024年11月10日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告知了擬作出的行政處罰內容及事實、理由、依據,告知依法享有的陳述、申辯權利,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要求聽證權利。當事人未作陳述、申辯,且未提出聽證申請。
當事人的侵權行為屬于首次違法,在被調查期間積極配合,如實交代違法事實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符合《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適用規則》第十七條第一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一)積極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調查,如實交代違法事實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的;”從輕處罰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的規定,以及參照《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準》第8項“從輕”違法情節的裁量幅度“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5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1.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5萬元的,可以處7.5萬元以下的罰款”,本機關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決定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罰款14000元;
2.沒收侵權的“”商標運動長褲成品1033條和半成品26條。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繳納至廣東非稅收入收繳一體化系統(詳見廣東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電子))。到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的數額不超出罰款的數額。
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因本機關無法以直接送達方式將本文書送達給當事人;再以郵寄送達方式送達,均無法送達成功,現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可到本機關領取該文書,經過30日本文書即視為送達。
中山市沙溪鎮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