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沙溪鎮人民政府行政強制執行催告書
粵中沙溪執催字〔2024〕1-003號
姓名:蕭麗紅
港澳居民來內地通行證:M058******2
住址:
因你位于中山市沙溪鎮虎遜村秀山小組側西南地塊土地證號為[國(2003)240118]地塊上的建筑物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本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的規定,于2024年9月12日對你作出中山市沙溪鎮人民政府行政處罰決定書(粵中沙溪執罰字〔2024〕1-003號),已于2024年10月13日送達你,要求你于10日內拆除違法建筑物,而你逾期未履行該義務。
現催告如下:
1.請你于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3日內履行上述義務;如對履行該義務有陳述、申辯意見,請在該期限內向本機關提出。
2.如你逾期仍不履行該義務的,本機關將依法行政強制執行。
聯系人:中山市沙溪鎮綜合行政執法局
聯系電話:0760-87338213
單位地址:中山市沙溪鎮隆興南路39號
因無法以直接送達方式將本文書送達給當事人,現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0日內,可到本機關領取該文書,經過10日本文書即視為送達。
中山市沙溪鎮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