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沙溪鎮人民政府行政強制執行催告書送達公告
粵中沙溪執催字〔2023〕528號
名稱:中山市沙溪鎮華會食品加工場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442000MA53X4GG2D
經營者姓名:張華強
居民身份證:5222251979*******5
地址:貴州省思南縣孫家壩鎮*******組
因你單位未經許可從事食品加工,本機關(單位)依據《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一款“違反本條例第八條和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記證或者生產食品小作坊登記證載明的品種范圍外食品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以及用于違法生產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的食品貨值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貨值超過一萬元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的規定,于2023年09月11日對你單位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粵中沙溪執罰字〔2023〕528號),已于2023年09月28日送達你單位,要求你單位于自收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5000元繳納至廣東非稅收入收繳一體化系統(詳見廣東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電子)),而你單位逾期未履行該義務。
現催告如下:
1.請你單位于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履行上述義務;如對履行該義務有陳述、申辯意見,請在該期限內向本機關(單位)提出。
2.如無正當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該義務的,本機關(單位)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因本機關(單位)無法以直接送達方式將本文書送達給你單位;再以郵寄送達方式送達,因你單位拒收未投遞成功,文書被退回,現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可到本機關領取該文書,經過30日本文書即視為送達。
聯系人:梁錦榮(執法證號:19121397805)霍培勇(執法證號:19121397672)
聯系電話:0760-87338212
單位地址:中山市沙溪鎮隆興南路39號
中山市沙溪鎮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