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沙溪鎮人民政府行政處罰告知書
粵中沙溪執罰告〔2023〕952號
名稱:中山市喜氣洋洋家具配件店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442000MA54DF431Y
經營者姓名:劉孝樟
居民身份證:3623221974*******6
地址:中山市沙溪鎮新濠南路*******(住所申報)
本機關(單位)依法對中山市喜氣洋洋家具配件店生產經營單位未按規定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立案調查。經調查,位于中山市沙溪鎮新濠南路208號2樓之五(住所申報)的中山市喜氣洋洋家具配件店于2023年09月12日生產經營單位未按規定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
以上事實有現場檢查筆錄、現場照片、詢問筆錄、責令改正通知書、整改復查意見書等證據證實。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并落實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應當如實記錄,并通過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信息公示欄等方式向從業人員通報。其中,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應當及時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報告。”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的,責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生產經營單位拒不執行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規定,按照《中山市應急管理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2022年版)》,你(單位)的違法行為屬于未對重大事故隱患采取措施消除,涉及重大事故隱患1條以上3條以下的;責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處2萬元以上3.5萬元以下的罰款;生產經營單位拒不執行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6.5萬元以上8.5萬元以下的罰款的處罰裁量檔次。本機關(單位)擬對中山市喜氣洋洋家具配件店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罰款人民幣貳萬伍仟圓整(¥25000.00)。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你(單位)可在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陳述、申辯意見,或到中山市沙溪鎮隆興南路39號進行陳述、申辯。逾期未陳述、申辯的,視為你(單位)放棄陳述、申辯權利。
本單位已郵寄送達方式郵寄至《送達地址確認書》上指定的簽收地址,但因簽收人非當事人簽收,現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可到本單位領取該文書,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
聯系人:吳偉(執法證號:19121397955)、姬亮(執法證號:19121397845)
聯系電話:0760-87793605
單位地址:中山市沙溪鎮隆興南路39號
中山市沙溪鎮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