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沙溪鎮人民政府行政處罰告知書送達公告
粵中沙溪執罰告〔2023〕960號
名稱:廣東金君榮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400MA4WT0XM1E
法定代表人:金曉紅
住所:珠海市橫琴新區寶華路6號105室-32690(集中辦公區)
本機關依法對廣東金君榮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資立案調查。經查明,本機關向你單位送達粵中沙溪執(2023)828號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你單位自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即日核清并足額支付中山天麓花園項目二三期精裝修工程項目所拖欠的阮開培等人應得工資。你單位逾期未履行該行政處理決定。
以上事實有粵中沙溪執(2023)828號責令改正通知書及相關送達資料、關于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說明函暨請給予協調處理深圳市龍光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大量拖欠我司工程款的函、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接受勞動保障監察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中山沙溪天麓花園二三期項目工人工資發放計劃/確認表、中山天麓花園項目二三期精裝修工程施工分包合同、詢問筆錄等證據證實。
你單位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三)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有第(一)項、第(二)項或者第(三)項規定的行為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三)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理決定的;”的規定。
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三)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有第(一)項、第(二)項或者第(三)項規定的行為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三)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理決定的;”的規定,以及按照《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量化標準規則》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三項第三目“3.一年內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拒不履行行政處理決定3次以上,或涉及被侵害勞動者人數在100人以上,處以1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本機關擬對你單位罰款18000元上繳國庫。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你單位可在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陳述、申辯意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你單位放棄陳述、申辯權利。
本機關于2023年12月13日到案發場所送達本文書,因未發現你單位在場,無法以直接送達方式將本文書送達給你單位;再以郵寄送達方式送達,均無法確認送達成功,現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可到本機關領取本文書,經過30日本文書即視為送達。
聯系人:梁錦榮(執法證號:19121397805)李祝輝(執法證號:19121397912)
聯系電話:0760-87338212
單位地址:中山市沙溪鎮隆興南路39號
中山市沙溪鎮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