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做好創文鞏衛常態化工作,提升我鎮市容市貌和環境秩序,堅決打擊節假日的占道經營、無照流動擺賣的違法行為,營造我鎮良好市容衛生環境。經研究,決定中秋、國慶節假日期間對岐江公路、沙溪南路等主要道路占道經營、流動擺賣違法行為開展綜合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之日起,請各商鋪認真履行“門前三包”責任,各流動商販停止占道經營和亂擺亂賣,共同維護我鎮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秩序。
二、從2023年9月29日起,我局將組織屬地村委會聯合開展行綜合整治,對不聽勸阻仍占道經營、亂擺亂賣等違法行為,依據《中山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等法律法規,從嚴處罰;對涉及妨礙執行公務、暴力抗法等行為,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責任。
三、行政處罰標準:占道經營罰款500元/㎡,最高罰款5000元;無照流動擺賣最高罰款1萬元。
四、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沙溪鎮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