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沙溪鎮人民政府行政強制執行催告書送達公告
粵中沙溪執催字〔2023〕303號
姓名:羅雄
居民身份證:4304811982*******X
住址:湖南省耒陽市五一南路*******號
因你(單位)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本機關(單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二款“違反本法規定,在人口集中地區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內,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的,由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對單位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于2023年05月08日對你(單位)作出中山市沙溪鎮人民政府行政處罰決定書(粵中沙溪執罰字〔2023〕303號),已于2023年05月09日送達你(單位),要求你(單位)于自收到該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憑《廣東省非稅收入一般罰款書(電子)》到指定銀行各網點或者通過電子支付系統繳納罰款2000元,而你(單位)逾期未履行該義務。
現催告如下:
1.請你(單位)于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履行上述義務;如對履行該義務有陳述、申辯意見,請在該期限內向本機關(單位)提出。
2.如無正當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該義務的,本機關(單位)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因本機關無法通過直接送達和郵寄送達將本催告書送達給你(單位),現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中山市沙溪鎮人民政府行政強制執行催告書》粵中沙溪執催字〔2023〕303號,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可到本機關領取該文書,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
聯系人:吳偉(執法證號碼:19121397955)、姬亮(執法證號碼:19121397845)
聯系電話:0760-86231665
單位地址:中山市沙溪鎮隆興南路39號
中山市沙溪鎮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