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沙溪鎮人民政府行政強制執行催告書
粵中沙溪執催字〔2022〕457號
姓名:毛彬彬
居民身份證:3623221966*******X
住址:江西省上饒市廣豐縣豐溪*******號
因毛彬彬經營的家具廠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未按照規定安裝污染防治設施,本機關(單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一)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未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或者未采取減少廢氣排放措施的;”的規定,于2022年07月11日對你(單位)作出《中山市沙溪鎮人民政府行政處罰決定書》粵中沙溪執罰字〔2022〕457號,已于2022年08月22日送達你(單位),要求你(單位)于15日內,繳清16萬元罰款,而你(單位)逾期未履行該義務。
現催告如下:
1.請你(單位)于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履行上述義務;如對履行該義務有陳述、申辯意見,請在該期限內向本機關(單位)提出。
2.如無正當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該義務的,本機關(單位)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本單位已郵寄送達方式郵寄至《送達地址確認書》上指定的簽收地址及當事人身份證住址,但因簽收人非當事人簽收,現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可到本單位領取該文書,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
聯系人:吳偉(T241032)、霍培勇(T266532)
聯系電話:0760-86231665
單位地址:中山市沙溪鎮隆興南路 39號
中山市沙溪鎮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