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沙溪鎮人民政府行政處罰告知書
粵中沙溪執罰告〔2022〕720號
名稱:中山市鼎立園林工程部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442000MA4W77N31L
經營者姓名:辛敏根
居民身份證:4418821983*******4
地址:廣東省連州市大路邊鎮東聯村*******號
本機關依法對辛敏根(中山市鼎立園林工程部)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逾期報送年度報告立案調查。經調查,你(單位)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商事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上一年度的年度報告(2020年度的年報截止時間為2021年6月30日),但你(單位)逾期至2022年6月22日才報送,于2022年6月22日被本機關執法人員查處。以上事實有營業執照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詢問(調查)筆錄、年報報送頁面截圖、《關于期限個體工商戶報送年度報告的公告》等證據證實。
你(單位)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廣東省商事登記條例》第五十二條第一款“商事主體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期限及時通過商事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登記機關報送年度報告及其他相關信息,并向社會公示。”的規定。根據《廣東省商事登記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一)項“商事主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機關列入經營異常名錄,通過商事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義務;情節嚴重的,由登記機關給予下列處罰:(一)未按照規定公示年度報告或者未按照登記機關責令的期限公示有關信息的,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個體工商戶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送年度報告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的規定,本機關擬對你(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罰款人民幣叁佰圓整(¥300.00)。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你(單位)可在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本機關(地址:中山市沙溪鎮隆興南路39號)提出陳述、申辯意見,逾期未陳述、申辯的,視為你放棄陳述、申辯權利,本機關將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聯系人:李祝輝(19121397912)、霍培勇(19121397672)
聯系電話:87338212
單位地址:中山市沙溪鎮隆興南路39號
中山市沙溪鎮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