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中山市首家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機構——中山公用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所(以下簡稱“公用所”)揭牌儀式順利舉行。市司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國資委、中山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領導參與揭牌儀式。
公用所于2024年8月獲得廣東省司法廳的批準,是市司法局結合我市環境損害鑒定的實際需要,與市生態環境局共同推動建成的中山市首家專門從事環境損害司法鑒定的機構。
該機構共有13名具備專業資質的環境損害司法鑒定人,其中10人持有高級職稱;內設實驗室、微生物室等專業的檢驗場所,并配備了液相色譜質譜—質譜聯用儀、氣質聯用儀、電感耦合等離子質譜儀等大型精密儀器設備60余套,為司法鑒定工作提供了堅實的技術后盾。
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鑒定人運用環境科學的技術或專門知識,采用監測、檢測、現場勘察、實驗模擬或綜合分析等技術方法,對環境污染或生態破壞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和判斷并提供鑒定意見的活動。
公用所的業務范圍覆蓋了污染物性質鑒定、地表水和沉積物環境損害鑒定、土壤與地下水環境損害鑒定等三大核心領域,基本上能夠滿足中山市在生態環境損害案件處理方面的各種需求。
下一步,市司法局將繼續發揮行政管理的職能作用,建立和維護環境損害司法鑒定的行業秩序和良好的執業環境,引導、鼓勵、支持公用所向高水平機構發展,推動環境損害司法鑒定為我市環境資源訴訟和環境行政執法提供優質的鑒定服務和技術支撐,為中山市生態文明建設和法治建設作出貢獻,共同守護綠美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