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充分發揮商會在化解涉企糾紛、協同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6月6日,中山市司法局聯同中山市工商聯(總商會)到黃圃鎮工商聯(商會)開展調研工作。
市司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陳玉碧和市工商聯相關領導實地調研黃圃鎮工商聯涉企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商會人民調解委員會規范化建設等工作。黃圃鎮黨委委員黃海燕,鎮工商聯主席、商會會長王顯韜,黃圃司法所及商會相關負責人參加了調研及座談會。
調研組充分肯定黃圃鎮積極發揮商會橋梁作用,拓寬化解民營企業矛盾糾紛解決途徑等舉措。希望黃圃鎮把涉企糾紛調解打造成化解商事糾紛、服務民營企業的重要抓手,示范帶動全市商會調解不斷規范發展。
黃圃鎮表示,將進一步提升商會調解的能力水平,積極拓展參與社會治理的有效途徑,促進企業高質量發展。
近年來,為給企業提供更優質的營商環境,解決涉企矛盾糾紛,市司法局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根據企業經營所需,積極推動人民調解工作向行業性專業性領域延伸,不斷探索多元化解矛盾糾紛新領域,指導中山市各商會人民調解委員會(以下稱“商會調委會”)開拓創新工作模式,為廣大企業和員工提供了解決矛盾糾紛的新渠道,更好地為企業、群眾服務。截至目前,全市共有31家商會調委會,專兼職調解員400余名,成功調處涉企糾紛7200余宗,涉及金額4億多元。 提供精準服務,滿足各類受理需求
指導各鎮街商會調委會立足本地企業特點,將合同糾紛、工傷責任認定和勞資糾紛等類型作為工作重點。各商會調委會在開展調解工作時,根據當事人需求,提供調解、法律服務或者仲裁、訴訟指導等多種處理方式。
優化調解流程,提高調解效率
指導各商會調委會注重實效性,根據案件難易程度和群眾接受度,對當事人同意調解的一般糾紛,由調解員直接進行單獨調解。對復雜、疑難糾紛,則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和實際工作需要,邀請法院、經科局、司法所、人社分局等相關部門人員提供政策和技術支持,協助調解。對調解不成功的案件,提供相關建議,引導當事人依法訴訟。
創新引入司法資源,確保調處實效
鼓勵各商會調委會開拓創新,在訴調對接過程中引入法律服務資源,建立訴調對接與法律服務聯動解決矛盾糾紛新機制。對適合引入商會調解的糾紛,力爭化解在初級階段。對法院受理的案件,通過訴調對接機制,委托商會調委會進行調解。對成功調處的糾紛,當事人可以憑調解協議請求法院進行司法確認,賦予強制執行效力。
搭建以涉企矛盾糾紛化解為主的公共法律服務平臺
依托商會設立中山市涉企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和中山市涉外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整合律師服務、公證、司法鑒定、商事調解等法律服務資源,為中山海內外企業、群眾提供法律咨詢、安全防范、風險化解、糾紛調解等綜合服務。涉企(涉外)公共法律中心作為鎮街公共法律服務平臺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每月派駐法援律師值班服務的基礎上,以“惠企助企促發展”為主題,開展企業需求調研、聯合走訪企業、法律沙龍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