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司法局出臺《中山市司法局關于法治服務保障“制造業當家”的若干舉措》,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職能,主動服務和融入中心工作,構建強而有力法治保障體系,以高質量法治建設,服務“制造業當家”大局,助力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01 為產業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推動出臺《中山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圍繞產業園區發展、工程質量管理等優化營商環境措施開展立法調研、推動立法進程,堅持立法與改革相銜接相促進,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據,充分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進一步優化政府立法聯系點設置,對與企業生產經營密切相關的立法項目,充分聽取有關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意見。
02 加強涉企政策審查
打通改革和法治之間的平衡通道,以制度建設護航高質量發展;優化審核流程,建立“急難繁”類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綠色通道”和全過程跟蹤反饋機制,提前介入,精準指導,提升規范性文件審核質量和審核效率。
03 做好重大項目法律保障工作
編制重大項目法律論證工作指引,建立重大項目合同合法性審查備案制度,推行突出問題定期預警報告機制。發揮法律顧問參謀作用,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參與政府重大項目法律論證全過程記錄,提前介入對市政府擬簽訂招商引資協議的法律論證工作,加強對市政府重大招商引資項目、重大產業項目落地所涉土地供應、政策優惠、項目監管等事項的法律論證,持續為重大項目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04 深入推進包容審慎監管改革
針對監管領域中高頻的、常見的行政檢查事項,推行涉企“綜合查一次”改革,避免重復隨意檢查、執法擾企。統籌規范執法單位對減免罰清單、免強制事項清單的適用,遏制“同案不同罰”問題的產生。統籌執法單位推行分級分類、信用監管等新型精準監管方式,通過綜合考量監管企業日常表現,施行不同的監管方式、監管標準。
05 提升涉企行政復議案件辦案質效
對企業申請的行政復議案件,除重大疑難案件外,在保證辦案質量的前提下,合理縮短審結期限,高效化解行政爭議。及時發現影響企業合法權益的執法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以約談、復議建議等形式,促進相關行政機關及時完善制度、改進執法,降低影響營商環境的制度性成本。開展“行政復議進企業”專項法律服務活動,現場為企業解答法律難題,引導企業在遇到“政企糾紛”時通過行政復議依法維權。
06 加強和規范涉企行政案件應訴工作
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常態化,提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質效,鼓勵行政機關負責人在涉企行政訴訟案件出庭應訴,加強涉企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推動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積極做好涉重點建設項目行政案件應訴工作,以法治手段解決行政爭議,為產業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07 提升涉企公共法律服務水平
充分發揮中山市商事調解中心作用,聯合市工商聯、市中級人民法院等健全涉外商事調解機制。依托我市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網絡、熱線三大平臺,以及灣區西岸(中山)經貿法律服務中心、中山市北部(涉企)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等多部門聯合服務平臺,開通涉企法律服務通道,利用多部門聯動機制,實時關注并快速響應企業法律服務需求,實現公證、司法鑒定、行政復議、調解、法律援助等一站式服務。
08 全力做好涉企矛盾糾紛化解
發揮人民調解組織基礎性作用,在各鎮街調解委員會建立涉企矛盾糾紛化解快捷處理綠色通道,優先處理涉企矛盾糾紛。與中山市工商聯建立涉企矛盾糾紛快速化解聯動機制,通過各調委會、商會等,及時收集涉企矛盾糾紛線索,快速聯動處理,推動企業解決矛盾糾紛源頭化解。
09 優化涉企法律服務
持續發揮民營企業律師服務團作用,深入推進律師進園區、進商會、進企業工作。持續健全“百所聯千會”“百所助萬企”機制,常態化開展民營企業“法治體檢”活動,實施“點對點”“一對一”法律服務,促進民營企業依法決策、依法經營、依法管理、依法維權。圍繞優化營商環境、兩大攻堅戰、招商引資以及各鎮街產業園建設等黨委政府中心工作,研發法律服務產品,舉辦法律服務產品創新大賽和推介會,為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提供優質法律服務。
10 優化涉企公證服務
推出公證“全周期、全鏈條、全方位”三全特色服務,持續有力有效為我市企業在轉型升級、人才培養、對外商務貿易、糾紛預防解決等各運營環節提供優質公證服務。積極為企業開通綠色通道,推行公證材料容缺受理,通過協議類公證、保全證據、現場監督、提存、涉外類公證、賦強公證、公證法律顧問等多種服務手段,為企業發展保駕護航。
11 深入開展助企惠企暖企普法宣傳活動
多方位延伸助企惠企暖企的普法“觸角”,成立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普法宣講團,加強政策宣講,充分運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全方位多角度宣傳全市營商環境的好做法好經驗,推動形成人人都是營商環境、事事關乎營商環境的良好氛圍。將“中山企業家日”納入“八五”普法規劃重點宣傳節點,以“誰執法誰普法”為抓手,統籌市普法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開展定制化、精準化普法服務。高標準創建一批省級“法治文化示范企業”,精準有效對接企業法律需求,加強服務企業的法治文化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