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市委主要領導在專題會議上提出的“學習深圳等先進城市全面梳理一切不合時宜的政策和制度,破解投資項目前期工作存在的瘀點、堵點,推動項目建設全面提速”,今年以來,中山市司法局牽頭全市各有關單位及各鎮街,對我市現行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多輪全面深度清理。
創新方式方法,科學有力推進
營商環境是發展經濟的“先手棋”,今年來全市上下堅定不移地把優化營商環境作為改革的“頭號工程”,市司法局高度重視,先后印發《中山市全面清理涉企行政規范性文件的通知》《關于全面清理和報送現行有效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的通知》《關于學習對標深圳等先進城市營商環境做好政策制度清理工作的補充通知》等文件,召開專題會議進行清理工作部署,制定“全面對標、不留死角”的統一工作目標,成立專班倒排工期,緊盯工作進度,確保責任壓實、成效突出,為清理工作順利開展提供有力的組織保障。
堅持方法創新,科學有力推進
堅持全面清理與重點清理相結合。要求市各有關單位及鎮街對現行有效規范性文件展開全面清理的同時,重點清理不符合優化營商環境改革實際的涉企文件以及造成“瘀點”“堵點”不合時宜的政策文件。堅持統籌協調與服務指導相結合。對照各單位提出的初步清理意見,加強溝通協調,認真梳理,逐件審查,一對一進行清理指導,幫助各單位開展清理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存遺漏。堅持創新方式方法與強化清理時效相結合。為保證制度的時效性和清理工作完整度,本次清理創新性地對清理時效作出要求,即市政府規范性文件擬廢止的,起草單位需1個月內完成前期論證工作,市政府規范性文件擬修改的,需3個月內完成文件的修訂論證工作,部門規范性文件需在清理意見提出后的6個月之內完成廢止修訂工作,并對外公布集中修改廢止決定。在起草單位提出廢止清理意見的同時,還要求其提供相關行政管理的替代監管措施,確保行政管理無“漏洞”。
聚焦主責主業,突出清理重點
清理工作秉持“誰制定,誰清理”“誰實施,誰清理”工作原則,對我市政府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819件進行全面清理,嚴格對照文件是否與上位法律法規、政策要求不一致、不銜接;是否與“證照分離”改革、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改革要求一致;是否符合優化營商環境改革實際,阻礙營商環境健康發展三大標準,精細化清理,逐一研究,確保與改革實際不相符的文件“應廢盡廢”“應改盡改”。經幾輪清理,截至目前,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中已廢止3份,擬廢止7份,擬修改2份;牽頭相關單位對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后已廢止9份,擬廢止11份,擬修改22份;各鎮街擬廢止鎮街行政規范性文件3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