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不合時宜行政文件及時“下崗” 各鎮街公布行政規范性文件“正面清單”
行政規范性文件,是行政機關開展行政執法活動的重要制度依據和進行社會治理的主要手段,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加強鎮街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關于健全依法行政制度體系的具體要求,是深化鄉鎮街道體制改革,完善基層治理體系的重要保障,直接影響公平透明穩定可預期政策環境的營造。
2021年,我市率先制定實施《關于進一步加強鎮街行政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將鎮街行政規范性文件全面、系統納入監管。
2022年,為維護法治統一和政令暢通,確保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與鎮街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有效銜接,針對我市鎮街行政規范性文件底數不清,個別管理措施與上級政策不一致、個別管理手段與實踐脫節等問題,中山市司法局主動提標加碼,組織開展鎮街行政規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徹底解決鎮街現行有效行政規范性文件中與深化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明顯不適應、不協調等問題,全面梳理并向社會統一公布現行有效鎮街行政規范性文件“正面清單”,從源頭上為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提供法治保障。
一、精心組織,明確任務
為確保清理工作保質保量完成,市司法局細化工作任務,依法從內容是否符合憲法和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否對優化營商環境有阻礙、是否與深化“放管服”改革一致、是否存在不適應我市經濟社會管理需要等方面明確清理標準,要求相關責任單位逐件提出清理意見,確保清理工作成效。通過清理行政文件做“減法”,清理一批不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阻礙法治化營商的規范性文件,達到最大限度釋放市場活力的“乘法”效應。清理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清理工作專班倒排工期,加強清理過程指導和監督,并根據“誰制定,誰清理”“誰實施,誰清理”的清理原則,明確責任分工,緊盯工作進度。
二、有序有力,突出重點
此次清理,以學習對標深圳等先進城市營商環境,破除不適應當前中山市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制度障礙為重點,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實為各類市場主體“剔除”梳理復雜、冗長、低效的規則和制度。依托中山市行政立法和規范性文件管理系統,清理涵蓋鎮街行政規范性文件316件,各鎮街共梳理出擬廢止行政文件38份,擬修訂行政文件7份,上述擬廢止、修訂的文件普遍存在制定依據已修訂或廢止、規范對象已消失、管理職責已調整、規定的管理手段與實踐脫節等問題,使其成為推動“放管服”改革的“攔路虎”。
三、全面梳理,公布“正面清單”
經對現行有效鎮街行政規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后,各鎮街梳理并對外統一公布現行有效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形成有效文件的“正面清單”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目前各鎮街行政規范性文件“正面清單”目錄可以在市司法局網站和各鎮街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