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中山市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中“第一道防線”作用,廣泛開展訴調對接工作,健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近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沙溪人民法庭與中山市司法局沙溪司法所、大涌司法所、西區司法所舉行“庭所共建”簽約儀式。
協議簽訂后,沙溪人民法庭和轄區司法所將進一步深化訴調對接、訴源治理、基層治理和普法宣傳等系列工作。
在訴調對接上,法庭將加快推進一站式訴訟服務和調解中心建設,及時完善調解功能區設置。司法所可選派人民調解員到法庭訴調中心開展調解工作,依托人民法院調解平臺,整合社會調解力量。
在訴源治理上,將“法官走出去”與“社會力量引進來”相結合,法庭選派法官與人民調解員共同開展“下村居”活動,法庭可在司法所或有條件的社區、村落設立法官工作室,及時就地開展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切實從源頭上減少訴訟案件的發生。
在基層治理上,雙方合力做好社會矛盾風險評估、化解工作,為基層社會治理和鄉村振興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務。
在普法宣傳上,雙方共同開展送法進學校、進企業、進社區等活動,積極發揮司法裁判的示范作用,提高群眾尊法守法用法意識。
通過“庭所共建”聯動聯調,雙方共同構建家門口的“司法服務鏈”,讓法律咨詢、糾紛化解、普法宣傳等群眾期盼的優質司法資源更加觸手可及。同時,“庭所共建”還有利于實現矛盾風險源頭預防、前端化解,促進優化營商環境,助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