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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律師行業發展規劃(2021-2025)

信息來源:本網 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發布日期:2021-09-01 分享:

“十四五”時期是中山市立足“雙區”背景,推動高質量發展、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重要時期,也是中山律師業搶抓機遇、加速發展,推進行業轉型升級的關鍵時期。為推動中山市律師業高質量發展,加強新時期中山律師隊伍建設,提升中山律師業整體競爭力,進一步明確發展戰略、工作目標和工作重點,為下一階段制定政策及開展工作提供依據,結合行業發展的現狀,制定本規劃。

  一、中山律師業發展現狀

  在“十三五”期間,中山律師業保持穩步發展態勢,業務量及創收額連年攀升,律師隊伍進一步壯大,律師素質進一步提升,律師服務進一步邁向專業化、規范化、品牌化,為服務中山經濟社會發展、推動法治建設、履行社會責任等方面作出了新貢獻。

  律師隊伍不斷擴大,結構逐步優化。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共有律師1684名,其中執業律師1465人,約占87%;兼職律師9人,約占0.5%;公職律師182人,約占10.9%;公司律師19人,約占1.1%;法援律師9人,約占0.5%。從2016年至2020年,全市律師人數從971人增加至1684人,五年來增長率達73.4%。

  律師事務所蓬勃發展,增速較快。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共有律師事務所132家,其中合伙所101家,占76.5%,個人所29家,占22%,公職所、法援處各1家,各占0.8%。從2016年至2020年,中山新增律師事務所43家,增幅為48.3%,年均增長率為10.5%,增速高于廣東及全國律師事務所數量增長情況。

  業務發展勢頭向好,業務收費顯著提升。2020年,全市律師共辦理各類法律事務8.4萬件,其中非訴訟法律事務共42048件,民事訴訟代理32928件,經濟訴訟代理3712件,刑事辯護及代理4033件,行政訴訟代理1429件。中山律師全年共擔任常年法律顧問6129家,其中政府部門320家,企業、事業單位2753家,其他3056家。近五年來,刑事辯護及代理業務增長近80%,民事訴訟業務量增長93%,經濟訴訟業務增長17%,行政訴訟業務量增長148%,非訴訟法律事務增長50%。中山律師費收入6.21億元,相比2016年增長了122%;專職律師人均創收43萬,相比2016年增長了50.3%;律師事務所平均營業收入457萬元,相比2016年增長了65%。

  謀求黨建工作新發展,強化政治引領。中山市律師行業黨委積極開展律師行業政治教育和黨建工作,著力探索律師行業黨建融入社會治理創新的新路子,不斷謀求律師行業黨建工作新發展。堅持“首題必政治”,堅持把政治學習事項作為每次會議的“第一議題”,大力推動修訂章程工作,推動把黨建工作要求寫入律師事務所章程,建立黨組織和管理層聯席會議制度,健全黨組織參與律師事務所決策、黨組織和律師事務所管理層“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等機制,合伙人擔任黨組織書記占比上升至83%。截至2020年12月底,中山市律師行業黨委共有黨支部64個,黨員479人,其中直屬聯合黨支部8個,覆蓋42個律師事務所52名黨員,單獨設立黨支部的律師事務所54家,律協秘書處單獨成立黨支部;指派7名黨委成員作為指導員向無黨員的律師結對聯系,實現黨組織“全覆蓋”。

  推動法治建設,充分發揮律師職能作用。中山律師積極服務基層民生,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參與社會治理創新,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助力改善民生,為把中山建設成為全省最安全穩定、最公平正義、法治環境最好的地區之一做出應有的貢獻。

  加強協會自身建設,開創律師工作新局面。順利完成委員會換屆、改革工作,進一步優化委員會設置,現成立了14個工作委員會和9個專業委員會。加強秘書處自身建設,進一步明確了秘書處各部門職責和人員崗位職責,充分發揮執行落實、溝通協調和參謀引導的作用,并進一步加強了協會行業自律管理的職能作用。

  在看到成績的同時,中山市在律師隊伍建設上還存在著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中山市以中小型律師事務所為主,多數律師事務所尚未形成完善的專業化協同,無法整合全所資源形成合力;二是律師業務轉型發展步伐有待加快,中山律師傳統業務比例較高,新興、中高端業務比例較低,律師的業務拓展及產品研發能力有待加強;三是律師事務所規范化管理水平有待加強,律師事務所管理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水平尚待進一步探索和提升;四是律師行業的開放性有待提升,外地律師事務所進入中山法律市場的步伐較晚,中山市需進一步打開市場,將外地品牌律師事務所“引進來”,鼓勵本地品牌律師事務所“走出去”;五是律師后備儲蓄力量不足,“招聘難”,對“高精尖”人才的吸引力不強;六是法律服務市場競爭秩序有待進一步規范。

  在新的時代背景下,中山律師業的發展面臨著諸多挑戰:其一,社會經濟發展對律師人才提出更高的要求;其二,律師行業內部競爭加劇,隨著“深中同城”的加速,粵港澳大灣區城市之間的聯系加深,廣深等地可能會產生一定的“虹吸效應”,中山律師業面臨著外地品牌律師事務所在業務、人才上的競爭;其三,咨詢服務業的混業經營,替代性法律服務提供商的崛起,法律科技的發展,中山律師業和中山律師事務所的數據化、信息化轉型迫在眉睫。

  二、“十四五”期間中山律師業發展的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對律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把握我國發展面臨的新形勢新階段新要求,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搶抓國家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先行示范區建設的重要發展機遇,立足廣東省賦予中山的三個定位,確定律師業作為高端現代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的戰略定位,以規模化、專業化、規范化、市場化、品牌化、信息化為發展路線,實現中山律師業高質量發展,為順利實現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提供堅實的法律支撐和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三、“十四五”期間中山律師業發展的主要目標

  ——行業黨建目標:在律師行業黨建“全覆蓋、全規范、全統領”基礎上提質增效,實現黨建工作體系更加科學化、體系化、制度化。持續加大骨干律師、青年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管理人員政治吸納力度,不斷壯大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梯隊,繼續提升黨員律師人數比例,持續打造一支懂黨務、熟悉律師黨建工作特點的黨員律師隊伍,充分發揮律師事務所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律師黨員模范帶頭作用。

  ——律師事務所培育目標:截至2025年底,中山律師事務所數量達到180家以上,擁有百名律師以上的中山律師事務所數量達到2家以上,重點培育10家在粵港澳大灣區具有較大影響力和品牌知名度的律師事務所,培育20家專業特色明顯、具有一定品牌知名度、管理規范的專業所、精品所。

  ——人才隊伍優化目標:截至2025年底,中山執業律師人數突破2500名,具有明顯業務專長的專業化律師比重大幅提高。在各前沿業務、涉外法律服務領域重點培養領軍律師人才100名,律師專業領域人才能夠滿足中山經濟社會法律服務需要。全面提升中山律師學歷,增加博士、碩士研究生人才的引進,優化律師隊伍結構,加大對青年律師人才的引進和培養力度,在年齡結構上形成老中青合理梯次。

  ——專業服務能力提升目標:持續優化業務結構,圍繞國家戰略和中山經濟轉型升級開拓業務,加大對新興產業、新興領域的研究,尋求新的業務增長點。加強中山律師承接“高精尖”法律服務的能力,形成全方位、一站式、綜合性的法律服務網絡,以滿足中山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需求。實現中山市律師業務年收費每年20%以上的增長;截至2025年底,全市律師業務年總收費突破12億元,律師人均創收突破50萬元。

  四、“十四五”期間中山律師業發展的主要措施

  (一)全面加強律師行業黨的建設

  1.始終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發揮黨建對律師行業改革發展的引領作用,加強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制度建設、文化建設、作風紀律建設,確保律師事業發展的正確方向。

  2.加強律師事務所黨組織領導班子建設,選優配強黨組織書記,提高黨組織覆蓋質量和有效性。指導律師事務所黨組織進一步加強組織建設,持續開展黨建規范化建設工作,抓好落實“六個一”規定動作。

  3.制定律師黨員發展計劃,進一步提升黨員律師人數與比例,將優秀青年律師培養為黨員律師。持續發揮黨員律師先鋒模范作用,引導黨員律師在服務經濟社會中作出更大貢獻,樹立良好的行業形象。

  4.加強黨建工作創新和引領。進一步推動黨建示范品牌建設,組織律師行業黨員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促進黨建與業務的深度融合,發揮中山的黨建特色,切實做到“以黨建促所建帶隊建”。

  5.加強律師行業統戰工作。充分發揮律知聯聯系律師行業群眾的作用,同時加強與各民主黨派的互動,聯合舉辦法律服務公益活動。

  (二)推動律師行業管理創新

  6.進一步完善“兩結合”管理體制,理順司法行政與行業協會之間的管理職能。不斷推動行業管理體制創新,優化律師業發展環境。不斷優化律師協會治理結構和組織體系建設,深化行業規則的編纂,完善律師行業發展的各項制度。

  7.加強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與法院、檢察院、公安、市場監管等各成員單位的溝通協調,依法保障律師會見權、調查取證權等執業權利,維護律師執業合法權益。

  8.充分發揮律師協會的自律管理作用,監督律師嚴格遵守執業紀律和職業操守,完善、落實律師執業管理制度和行為規范,確保紀律懲戒的規范性、針對性和及時性,不斷提升行業自律水平。

  9.加強文體建設,樹立行業文化品牌,開展形式多樣的文體活動,在現有宣傳體系和文化特色活動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質量和影響力,形成中山律師業的行業宣傳名片。

  10.加強行業信息化建設。建立并完善律師行業數據系統和律師協會會員服務系統,推進律師管理系統升級改造,利用信息化手段助推中山律師業發展。

  11.建立中山律師業高質量發展指標體系,從律師業主體、律師業務拓展、黨建與社會責任的發展質量三個維度出發,量化評估、分析中山律師業的發展情況,每一年度形成中山律師業發展的評估報告。

  (三)充分發揮中山律師職能作用

  12.立足“雙區”背景,圍繞中山市“重振虎威”過程中的法律服務需求,促進中山市經濟結構的轉型及發展,充分抓住“深中通道”開通所帶來的歷史機遇,助力中山與深圳之間的互聯互通,重點拓展相關業務,創新法律服務模式,提升法律服務水平。

  13.助力提升法治化營商環境,服務中山企業發展和“走出去”,為中山企業開展“法治體檢”,為企業依法決策、依法經營、依法管理、依法維權,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和堅實的法治保障。

  14.積極發揮律師參政議政作用,不斷增加中山律師擔任“兩代表一委員”的人數,為中山市立法、政府決策提供更加專業、更能反映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情況的建議,充分發揮律師在依法治市中的重大作用。

  15.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提升中山律師美譽度。加強律師人才隊伍參與公益法律服務能力,完善公益律師人才隊伍和律師公益志愿者隊伍建設,建設公益法律服務崗,實現法律援助與公益法律服務對弱勢群體的全面覆蓋。

  (四)加強中山律師隊伍建設

  16.把引進符合中山經濟社會發展所需要的高端、特色、緊缺人才作為重點,建立健全律師人才隊伍建設的政策體系和工作機制。協調相關部門制定緊缺律師人才引進辦法及鼓勵措施,落實律師行業作為高端服務業的相關配套政策。

  17.多渠道多層次吸納人才,積極搭建各種有效平臺,加強對“高精尖”法律服務人才的引進。進一步打破地域、身份、學歷、人事關系等制約,鼓勵和支持在企事業單位、仲裁機構、國際組織中從事法律事務的高層次人才加入中山市律師人才隊伍。

  18.支持中山律師事務所建立健全人才引進、培養和使用機制,努力實現律師人才引進合理化、管理規范化、培養制度化。鼓勵中山律師事務所按照年創收的一定比例提留發展資金,重點用于青年律師引進和培養。鼓勵中山律師事務所設立符合自身業務特色和發展規模的律師人才管理制度,建立人才梯隊和專業分工團隊。支持中山律師事務所引進和組建優秀律師團隊,引導律師團隊在發展定位、團隊組織架構設計、法律服務產品研發、市場營銷、薪酬激勵方面進行規劃。

  19.拓寬招聘渠道,創新招聘形式,由中山市律師協會牽頭,中山律師事務所共同承辦,走進粵港澳地區法學院校,定期舉辦律師實務講座(課程)、宣講會、專場招聘會等,提升中山律師業的吸引力。加強律師行業后備人才培養,鼓勵中山律師事務所設立大學生實習基地,每年吸引100名知名高校的優秀在校大學生來中山實習。

  20.充分發揮“青訓營”的作用,優化課程內容,增強培訓效果。鼓勵中山市名優律師人才參與對青年律師的指導,定期舉辦“中山市青年律師論壇”,為廣大青年律師加強交流、提升能力創造良好平臺。在律師協會層面撥出專項基金,每年選派至少50名優秀青年律師人才去歐美國家或國內一線城市的律師事務所進行學習。

  21.建立優秀律師人才庫,并定期進行更新,會同中山市相關政府部門建立優秀律師人才推薦平臺,定期推送中山市優秀律師名錄。

  22.打造中山市優秀律師人才培養計劃,與高校、科研院所、法律行業第三方機構等一同創新律師人才培養機制,推動建設中山律師人才教育培養基地。選派優秀律師參加各級研修班、短期培訓,邀請國內外知名法律人士舉辦專題講座,推動提升中山律師參與專業化、國際化法律服務的綜合能力。

  (五)促進中山律師事務所規模化、專業化發展

  23.引導和扶持中山50人以上的律師事務所,秉持專業化、規范化、品牌化的發展思路,做大做強,在未來五年內朝著百人所的方向邁進,并在粵港澳大灣區形成品牌知名度和影響力。

  24.引導和鼓勵中山具有一定專業特色、運營規范的律師事務所,秉持專業化、精品化的發展思路,明確自身戰略定位和品牌特色,制定律師事務所發展規劃,在細分的專業/行業領域內做精做深。

  25.引導中山律師事務所進行資源整合、合并重組,做大做強本土品牌。同時,加強在律師事務所文化、管理模式、業務布局、團隊協作等方面的引導。

  26.秉持開放性的思路,鼓勵中山律師事務所與粵港澳大灣區乃至全國的優秀律師事務所形成聯盟組織,打破區域限制,實現資源共享、品牌共建、合作共贏。

  27.創新、簡化審批流程,支持全國性品牌在中山設立分支機構。引導和扶持中山律師事務所在深圳等粵港澳大灣區城市設立分所或代表處。加強中山律師事務所與具有在全國乃至跨國具有影響力的法律服務品牌的合作。密切中山市律師事務所與港澳地區律師事務所業務合作的方式與機制。允許在中山市設立的大陸與港澳合伙聯營律師事務所以本所名義聘用港澳和大陸律師。

  (六)提升中山律師專業服務能力

  28.根據中山市經濟發展、產業結構和律師業務的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細化中山市律師協會專業委員會的設置,充分發揮各專業委員會的作用。

  29.組織各專業委員會開展業務規范和業務指引的研究和制定工作,總結中山律師的實踐經驗,開展課題研究;加強與廣東高校合作,完善律師理論與實務培訓課程;加強與法院、檢察院的業務培訓交流與合作,促進專業能力共同提高;加強與政府部門合作,加深律師對政府工作機制的認知度;采購優質線上培訓課程,提升中山律師培訓的在線化、信息化水平。

  30.引導和扶持中山律師事務所、律師創新法律服務模式,加強法律服務產品研發和創新。設立產品研發專項基金,用于孵化、推廣、獎勵法律服務模式和產品的研發與創新。

  31.引導和鼓勵中山律師事務所形成專業化分工的協同機制,在專業化分工基礎上形成律師的專業方向和主攻業務領域。進一步提升中山律師事務所承辦大型、復雜、高附加值法律業務的能力,打造具有國際視野的專業化、精細化法律服務團隊。

  32.引導中山律師事務所、律師在傳統業務領域內持續深耕,挖掘新的法律服務需求,在科技創新、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等新興領域拓寬業務類型,在服務方式上注重差異化創新。

  33.加強市場研判,把握市場動向,與粵港澳大灣區的律師協會加強交流,建立區域合作機制,溝通、交流、學習行業發展和律師事務所管理的先進經驗。與經濟學界、金融界及各行業專家、學者加強聯系,分析經濟規律,分享各行業發展變化,對客戶群體進行廣泛調研,了解客戶及市場的真實需求。

  (七)加強中山律師事務所規范化管理

  34.引導和鼓勵中山律師事務所制定發展戰略和未來規劃,探索公司化、一體化改革和試點,嘗試律師事務所職業經理人或專職管理者制度,完善內部治理結構。同時,改良收入分配機制,加大事務所的公共積累,加強針對人才、產品、未來布局等方面的投入,著眼于律師事務所的長遠發展。

  35.引導中小型律師事務所明確精品化、專業化的發展定位,針對市場的需求進行精準的產品布局和研發。定期舉辦“中小型律師事務所發展論壇”,著力探討和解決中小型律師事務所在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加強中山市中小型律師事務所之間以及與粵港澳大灣區乃至全國名優中小型律師事務所之間的交流和學習。

  36.加強針對個人律師事務所的規范化管理。開展個人律師事務所發展研討,引導個人律師事務所建立健全規范的管理制度,完善收入分配機制。指導個人律師事務所朝著專業化、品牌化、規范化的方向發展。

  37.指導、監督中山律師事務所完善內部風險控制機制,建立健全執業管理、利益沖突審查、收費與財務管理、律師錄用管理、培訓、疑難復雜案件討論、業務質量抽查與調查反饋、投訴查處、年度考核、檔案管理等內部管理制度。

  38.引導中山律師事務所進行內部專業化分工與協作,在團隊或部門劃分的基礎上,為所內律師明確執業領域和專業發展方向。鼓勵中山律師事務所在全所層面形成法律服務產品研發的氛圍,加強事務所公共積累,對研發人員進行激勵,有組織、有計劃地推出一批具有特色的拳頭產品,穩步提高律師事務所的經濟效益。

  39.推動律師事務所搭建運營管理系統平臺和數據庫建設,推動律師事務所信息化、數字化和智能化建設,帶動規范化發展水平的提升。引導和鼓勵中山律師運用法律科技產品,全面提升服務的智能化、信息化、可視化水平,為客戶提供更專業、更優質、更具效率的法律服務。

  40.與高校、法律行業第三方機構加強合作,定期舉辦律師事務所領導力及管理培訓課程,提升中山律師事務所(尤其是律師事務所主任、合伙人)的管理水平以及對國內外律師行業未來發展趨勢的洞察和理解。

  41.加強到國內知名律師事務所的調研,尤其針對律師事務所治理結構、分配機制、規范化、專業化、品牌化、信息化建設、職業經理人制度等進行重點研究,形成關于律師事務所管理的調研分析報告。

  (八)實行品牌化發展戰略

  42.在律師協會層面,構建多維宣傳矩陣,提升中山律師的整體形象。建成網站、微信公眾號、雜志、抖音號、微博、線上線下沙龍多位一體的宣傳矩陣。努力依托專業媒體和相關電視、互聯網視頻欄目,打造中山律師專有品牌欄目,提升行業社會影響力。

  43.與高校、法律行業第三方機構加強合作,定期舉辦律師事務所品牌營銷培訓課程,與行業內外的專家、國內外大所的代表進行交流、互動,培育中山律師事務所、律師的品牌戰略思維和能力。

  44.打造一批享譽中山乃至粵港澳大灣區的知名法律服務機構,提升整體競爭力。根據中山當地企業的需求和產業結構,舉行中山市名優律師事務所、律師、法律服務產品的評選活動,著力培育和扶持一批專業化、規范化、特色鮮明的律師事務所,培養和選拔一批講政治、重操守、業務精良的律師,研發和提煉一批適應市場需求的法律服務產品和經典服務案例。

  45.鼓勵中山律師事務所制定品牌發展戰略,設立專門的市場部門。引導中山律師事務所進一步樹立品牌化意識,充分運用互聯網、新媒體等品牌營銷方式,逐步完善律師事務所網站、微信公眾號、微博等平臺,有計劃地包裝、推廣本所優秀律師、核心團隊、核心產品,將合伙人、律師的個別推廣活動納入本所統一的品牌推廣方案之中。

  46.引導和鼓勵中山律師事務所、律師在“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廣東省優秀律師事務所”“中山市優秀律師事務所”等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層面的評獎活動中勇于爭先;同時,在國際權威法律評級機構榜單上的相關領域獲得重點推薦,占據一席之地。

  47.引導中山律師事務所提升知識管理水平,鼓勵中山律師沉淀專業知識和實務經驗,通過著書立說、發表專業文章等形式向客戶輸出智力成果,以專業化促進品牌化。

  (九)規范市場競爭秩序

  48.建立包括律師事務所的信用、業務發展水平、服務質量等內容的律師信用考評體系,按照信用制度確定律師事務所、律師的信用等級。

  49.完善對律師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監督機制,健全紀律懲戒制度,依法追究實施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律師及其所在律師事務所的責任。建立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投訴舉報機制,開通多種舉報渠道,比如電話、微信公眾號、郵件等。

  (十)構建法律服務聚集區

  50.調研上海、廣州、蘇州等國內其他城市法律服務聚集區或律師大樓的發展定位、落實措施和扶持政策,形成針對法律服務產業園區的分析報告。

  51.基于中山律師業發展的實際,選擇鄰近法院、檢察院、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的辦公區,構建中山市法律服務聚集區或律師大樓,讓中山本土的、具有特色的規模化、專業化、精品化律師事務所入駐,共建平臺、共享資源,形成中山律師事務所、律師的聚集效應和品牌效應。

  52.針對法律服務聚集區或律師大樓,在依托市既有政策的基礎上,爭取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從機構落戶獎勵、辦公用房扶持、稅收減免、專業人才保障與便利、高端法律服務獎勵等方面給予政策扶持和激勵。


圖解:中山市律師行業發展規劃(202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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