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助推珠江口東西兩岸一體化融合發展,中山市司法局與深圳市司法局于2022年10月簽署了合作框架協議,約定在八大方面深化合作。為進一步落實合作框架協議,建立完善跨界糾紛聯合調解機制,4月18日,中山市司法局與深圳市司法局、寶安區司法局在寶安區航城街道辦事處召開設立跨界調解室有關工作座談會。
深圳市司法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曹海雷,中山市司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陳玉碧,深圳市司法局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處處長王莉,寶安區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洪毅,寶安區航城街道黨工委書記羅維,南朗街道黨工委副書記黃鎮以及相關業務科室負責人參加座談會。
會上,中山市司法局代表向參會人員介紹了《深圳市、中山市關于聯合推進兩地調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合作協議》起草背景和主要內容。隨后,雙方就兩地聯合設立跨界調解室有關工作的共建機制、合作內容、保障機制等進行了深入研究討論,明確了通過建立調解平臺、預警聯防、調解對接、溝通聯絡、會商研判、資源共享等多項機制,推動兩地調解工作高質量發展。
陳玉碧表示,今年6月,深中通道將建成通車,其不僅實現了物理空間上的連接,更打開了珠江口東西兩岸產業聯動的新窗口。隨著兩地企業、群眾交往頻繁,各種矛盾糾紛亦會增多,中山市司法局希望與深圳市司法局攜手,建立健全跨界矛盾糾紛聯防聯調機制,有效化解兩地毗鄰接邊矛盾糾紛,推進兩地調解工作高質量發展。作為深中通道的登陸點所在地,希望翠亨新區(南朗街道)也全力做好相關承接工作,充分發揮東承橋頭堡作用,與航城街道通力合作,發揮調解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第一道防線”作用,共同推進跨界矛盾糾紛化解,成為“楓橋經驗”在珠江口東西兩岸融合發展法治建設實踐中的繼承和發展。
曹海雷強調,雙方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調解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堅持黨對調解工作的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確保調解工作正確的政治方向。要堅持好、發展好新時代“楓橋經驗”,真抓實干,擔當作為,不斷推進調解工作高質量發展,為珠江口東西兩岸融合發展貢獻更多法治力量。要建立由市司法局牽頭、區司法局協調、兩地街道落實的合作機制,并利用現有條件積極搭建跨界調解平臺,綜合各類資源,積極有效為兩地群眾化解矛盾糾紛。
參會人員還共同參觀了寶安區航城街道寶星智薈城群眾訴求服務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