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 中山市司法局召開了全市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座談會。局長林少棠、部分班子成員,局辦公室、法治促進科、社矯局、公法科相關科室負責人以及24個司法所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會上,局法治促進科、社矯局、公法科以及辦公室等科室負責人分別就百日維穩工作、特赦工作、公法示范點平臺建設、鎮級指揮中心以及掃黑除惡等近期重點工作進行了部署。隨后,各司法所圍繞在推進專項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困難以及相關建議進行了發言。
最后,林少棠局長就推進下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強化職能擔當,重組后的司法局職能可以概括為“一個統籌、四個職能”,“一個統籌”指統籌協調全面依法治市;“四大職能”指行政立法、行政執法、刑事執行、公共法律服務四大職能作用。重組后的司法所要根據職能的轉換,明確好依法治鎮(區)以及公共法律服務等職能,轉變角色定位。二要強化系統聯動,打好上下、左右聯動“組合拳”。局業務科室要多跑基層,了解基層司法所的工作,為其解決困難和問題,減少基層負擔;基層司法所要加強與局業務科室、分管領導的聯系,及時反饋工作動態,提高工作效率。同時,要將更多的社會力量引入到我市調解工作中,成立更多的個人品牌調解工作室,化解基層社會矛盾。三要強化執行能力,堅持“五個緊盯”,緊盯法治廣東考核、市政府部門績效考核、市委市府中心工作、省廳重點工作任務以及局部署重點工作,不斷提高局解決基層司法所困難的能力,基層司法所要加強主動干事的能力以及對剛性任務的執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