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山市司法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充分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為中山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
(一)堅持政治引領,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深入學習領會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印發《中山市司法行政系統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工作方案》,把全會精神作為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黨支部、青年理論學習小組學習的重要內容。嚴格落實黨組成員雙重組織生活,定期到所在黨支部開展宣講和學習研討。組織舉辦形式多樣的輔導報告會和培訓班,連續舉辦兩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暨政法系統干警聯學班,并將培訓對象范圍擴大至全系統干部職工。
持續推動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將學習內容列入黨組會議“第一議題”,系列學習了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全面依法治國等專題。局主要負責同志認真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納入黨政主要負責人述職內容,不斷推進政治機關建設,把學習宣傳貫徹情況作為日常督導、述職評議考核的重要內容,各黨支部今年開展學習110余次,共計1000余人次參與。
完善法治建設體制機制。優化細化法治中山建設負面清單事項和日常評估監管事項,新增17個評估對象,縮減1項指標。完成2023年度法治廣東建設考評,認真組織問題整改。召開依法治市推進會,總結部署法治廣東考評工作。舉辦全省“述、評、督、考、責”聯動機制先行試點座談會,并作經驗交流。組織開展第七屆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履職報告評議活動。出臺《中山市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法律法規清單》,組織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學法考法活動,推動領導干部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
(二)立足司法行政職能,為中山高質量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深度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成立深中(中深)跨界調解工作室,簽訂《深圳市中山市關于聯合推進兩地調解工作高質量發展合作協議》,建立深中兩地聯調聯動機制和重要信息共享制度,推動調解組織、涉外調解工作交流合作。擇優推薦三名調解員到省司法廳擔任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全面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在中山執業,出臺“10+12”優惠政策,為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開通綠色通道、增設專題培訓、搭建推廣平臺等提供政策保障,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法律服務融合創新。推動市律師協會與香港中律協、澳門法律交流協進會、深圳市律師協會共同簽署《涉外法律服務融合創新發展合作協議》,建立健全涉外法律服務常態化交流協作機制,推動形成涉外法治工作大協同格局。聯合港澳深三地和相關科研院校及商協會共同舉辦首屆涉外法律服務周,舉辦“3+9”場涉外專場活動。承辦第三期粵港澳大灣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系列講座。組織律師赴港參加“香港法律周2024”活動,調研學習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經驗做法,探討發揮三地法律服務合作優勢。
聚焦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新時代中山高質量發展法治服務保障的若干措施》,以法治保障服務中山高質量發展。形成《中山市對標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設首批經驗成果工作任務清單》,對標深圳開展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深入推進包容審慎監管改革,印發《關于深化包容審慎監管改革工作的通知》,明確規范落實做好包容減免清單、持續做好精準監管創新、穩定做好審慎強制落實等三大方面工作。制定《關于開展涉企行政執法案件經濟影響評估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明確在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案件中落實經濟影響評估的具體情況。印發《關于開展涉企不平等對待企業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函》,全面清理和廢止制約高質量發展的各類政策文件。中山案例入選中國社科院法治研究所第二屆《法治時代》創新論壇“2024年法治化營商環境創新案例”,中山作為全省唯一地級市在全國優化營商環境普法培訓班上作經驗交流。
強化服務護航企業發展。發揮公共法律服務職能作用,組織各鎮街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聯合公證、律師、村居法律顧問等開展“產業鏈+法律服務專項活動”,健全完善“法企對接”機制。依托中山市北部涉企(涉外)公共法律服務中心,聯合相關職能部門走訪企業并召開企業合規經營座談會。舉辦“暖企護企、司法護航”專題講座。出臺公證惠企利企“新十條”,先后成立桂山公證處知識產權服務站、翠亨新區(南朗街道)知識產權保護公證服務聯絡點,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
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推動法治建設結對提升,與潮州共建“加快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宣傳陣地建設”項目被評為全省優秀典型結對項目。開展鎮街綜合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培育工作,確定中山港街道、石岐街道、小欖鎮、沙溪鎮、南朗街道5個鎮街作為我市鎮街綜合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重點培育對象。在全省率先出臺規范鎮街綜合執法改革市鎮事權調整運行監督管理的《中山市市鎮事權調整運行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深化“1名村(居)法律顧問+N名法律明白人”行動,實現全市村(社區)法律顧問和“法律明白人”全覆蓋,組織村(社區)法律顧問提供法律咨詢6590次,開展法治宣傳1218場,提供法律專業意見891份。
(三)堅持依法行政,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加強依法行政制度供給。制定出臺《中山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將《中山市愛國衛生工作辦法》納入作為2024年規章審議項目,將《中山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辦法》作為2024年立法調研項目。推動出臺省內首部“接訴即辦”規章。協助市人大常委會繼續審議《中山市排水管理條例》《中山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條例》。協助推進《中山市愛國衛生工作辦法》的起草工作,協助完成《中山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辦法》的立法調研工作。積極參與中山與珠海兩地的協同立法項目《中山市前山河流域協同保護規定》。組織開展基層立法聯系點調研工作,為我市立法聯系點規范化建設奠定基礎。邀請中山大學教授到我市開展立法培訓工作,持續提升我市立法能力。
強化行政執法規范公正文明。深入推進“綜合查一次”工作,印發實施《中山市“綜合查一次”事項清單》(2024年版),進一步涵蓋和擴大“綜合查一次”的范圍。評估下放事項推進擴權強鎮,梳理5張執法事權清單,摸清下放事權“脈絡”,形成包含1137項行政執法事權的《中山市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加強市鎮兩級執法協調,制定《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實施方案》。深入推進包容審慎監管改革,印發《關于繼續深入推進包容審慎監管改革相關工作的通知》,出臺《2024年度中山市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方案》,明確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的相關內容。開展涉企亂罰款問題和職權下放重放輕管問題專項整治,以制發行政執法督察建議書和提醒函的方式推動問題整改。加強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制定行政執法培訓清單,接受培訓人員超5000人。開展鎮街綜合行政執法法制審核工作專題培訓,為鎮街行政執法法制審核人員規范從事法制審核工作、防范行政執法風險提供有效指導。
貫徹落實新修訂的行政復議法。市政府常務會議集體學習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并研究貫徹落實意見。面向全市各鎮街、各單位開展學習貫徹新行政復議法培訓11場。進一步暢通行政復議申請渠道,建立覆蓋全市的行政復議受理聯絡點網絡體系,實行“容缺受理、一次性告知、事后補正”機制,案件申請量同比上漲超50%。總結、梳理共性問題,建立類案審理標準。強化行政復議監督作用。聯合市中級人民法院出臺《中山市行政爭議調解工作規則》,成立中山市行政爭議調解中心。
加強行政應訴工作。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常態化,推動全市行政機關全面落實“雙報告”制度,對敗訴行政案件及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建立臺賬。建立健全府院聯動機制,落實府院聯席會議及信息共享機制。
堅持科學民主依法決策。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制度,嚴格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充分發揮政府法律顧問的重要作用。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科對市領導批示交辦或召集參加討論的重大決策事項、重要涉法事務出具法律意見800余份。
完善行政規范性文件全周期管理制度。將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情況納入法治中山建設評價體系和法治政府建設督察重要內容,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指導監督。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預審綠色通道,提前介入,對70余件行政規范性文件采用預審模式,對涉及經濟發展、產業扶持獎勵等領域政策文件提出意見150余件。針對鎮街規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中的弱點、難點和堵點,積極探索“六個一”措施,結合信息化平臺建設及系列清理工作,完成所有鎮街行政規范性文件在系統內全面備案監管和及時動態調整,實現鎮街行政規范性文件“一張清單”全面管理。
(四)發揮公共法律服務作用,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法治思想。
持續深入全民普法。開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題宣傳活動,以憲法和民法典為重點開展普法活動800余場次,共計180余萬人次參與。以強化“校園法治宣傳”為重點,組建“護未成長”普法宣講團,開展“百場法律宣講進校園”活動,制作派發《中山市學生欺凌防范指南》20000份。開展“和美鄉村 法治同行”百場法治電影進村(社區)活動,放映法治電影100余場次。制定《關于中山法治文化建設提質增效工作方案(2024-2026年)》,“中山十大紅色法治文化旅游線路”等5個項目獲評全省優秀普法工作項目。
提升公共法律服務質量。強化資源配置,組建知識產權法律服務人才庫、涉外法律服務團,成立公用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所,設立供電系統、殘疾人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建立海商事法律服務工作機制。推動公證減證便民提速,實現81項事項五日內出證、69項事項十日內出證,擴大“一次辦結”事項范圍。積極推進公證業務“互聯網+”服務,通過“零跑腿”小程序、中山智慧存證小程序等平臺實現42項公證事項在線申請、在線辦理。積極推進“公證進社區”,推行“社區公證員”試點工作,發揮公證聯絡點惠民作用。菊城公證處、保信律師事務所、埠湖法醫精神病司法鑒定所獲評“全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先進集體”。法律援助更加便民普惠,升級組建中山市法律援助律師庫,組織開展法律援助業務培訓,辦理法律援助案件2500余件,受援群眾2萬余人次。市法援處獲評全國法律援助工作先進集體。加強律所規范化管理,印發《中山市律師事務所律師服務費標準制定指引(試行)》及示范文本,出臺《中山市律師事務所律師服務費標準備案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著力防范風險代理,堵塞廉政風險漏洞。開展《中山市律師事務所規范化建設管理指引(初稿)》《中山市專精特尖律師事務所規范化建設管理指引(初稿)》及《中山市小規模律師事務所規范化建設管理指引(初稿)》的起草工作,進一步提升我市律師行業律所規范化管理水平。
(五)維護社會安全穩定,持續推進法治社會建設。
加強重點人群、重點場所監管。聯合市公安局、市檢察院等部門打造社區矯正協同監管新格局,嚴格落實工作制度,每月組織安全形勢研判,全方位筑牢安全防線。聯合民盟市委會建立“黃絲帶幫教”機制,強化對特殊人群教育幫扶。推動法治場所建設,成立“智慧戒毒所企聯合實驗室”。全面落實安全監管制度,維持場所安全穩定無事故。
加強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全面推進司法所規范化建設“提升年”工作,深入開展“發揮調解職能作用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新業態領域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專項行動,成功調解矛盾糾紛1.9萬余宗。組織人民調解業務培訓18期3900余人次。完成《中山市多元化解糾紛促進條例》立法調研并形成立法調研報告。南頭商會作為全國唯一獲獎鎮街商會組織,獲評全國“商會調解培育培優行動中工作突出的商會調解組織”。
(六)推動高效涉外法律服務,著力探索涉外法治建設。
提高涉外法律服務質量。成立涉外法律服務團,建立涉外法治人才入庫,全市律師行業共研發“涉外”法律服務產品32個。在中山港街道設立全市首個“涉外涉僑家事調解服務站”。加強與市商務局、市工商聯等部門的溝通協作,共同舉辦“以法慧企 粵行越穩”商務法律服務月活動、“高質量涉外法律服務 護航中山品牌出海”、中小企業上市融資、跨境財稅等系列涉外法律服務交流和主題宣講活動20多場次。選派涉外法律服務團全流程服務第135、136屆廣交會、第30、31屆中國·古鎮國際燈飾博覽會等重要展會、印尼投融資交流與展會,通過“線上+線下”服務模式為企業答疑解惑,幫助外貿企業積極防范應對貿易糾紛。
加強涉外法治人才培養。建立中山市涉外律師事務所庫和涉外律師人才庫。與深圳大學簽署《涉外法治人才協同培養合作框架協議》,探索建立“政府+企業+高校”合作育人新機制。組織涉外律師輪訓班、涉外人才培訓班、公職律師涉外法治工作能力提升班等各類涉外法律服務人才交流培訓活動,做到“開源”培育、“提升”培育、“務實”培育一體推進。截至目前,我市共有8名港澳居民律師和6名大灣區執業律師,培育本土涉外律師110余名,5位律師入選廣東省涉外律師領軍人才庫、4位入選先鋒人才庫、26位入選新銳人才庫。
二、存在的不足
2024年,我局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中取得了一定成績,但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體現在:一是法治統籌力有待加強。在推進法治中山建設、普法宣傳、綜合行政執法等工作上未能進一步形成強有力的合力。二是法治服務保障力有待加強。圍繞中心工作,以法治服務保障中山高質量發展和現代化建設的切入點、執行效率有待提高,工作改革創新的能力有欠缺。三是部分領域工作力量不足。中山實行市直管鎮街模式,隨著法治建設深入推進,業務工作量逐年加大,在行政復議、安置幫教等領域工作力量相對不足,影響工作質效。
三、2025年工作思路
(一)持續深化法治領域改革。聚焦法治領域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標任務,協同推進立法、執法、司法、守法普法和涉外法律服務各環節改革。發揮依法治市辦“發動機”“動力源”作用,推動制造業當家、“百千萬工程”、“工改”、治水等重點工作在法治軌道上運行,加快推進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山建設。以數字化行政執法為切入口,探索新質生產力法治服務保障機制建設,為新質生產力構建穩定有活力的法治化環境。
(二)積極推動法治政府建設提質增效。提高行政立法質效,建立“小快靈”立法工作機制,推出更多特色立法,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健全依法行政體制機制,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規定、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范等制度,加大行政規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決策、重大行政執法決定、行政協議合法性審查工作力度。統籌行政復議和執法監督職能,強化工作協作聯動,實現對行政行為全方位多角度監督檢查,持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提高依法行政效能。
(三)全面助力社會安全穩定。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統籌整合各類非訴解紛資源,提升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法治化質效。盯緊嚴控社會風險,聚焦婚姻家庭、勞資糾紛、鄰里糾紛、涉法涉訴、涉農涉土、涉眾金融、房產、物業等領域突出問題,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及時把各類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探索建立行政復議條線專項調解機制,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交通違法領域開展行政復議案件案前調解化解工作。
(四)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務水平。制定我市支持法律服務業集聚實施辦法,加大法律服務業扶持力度。針對群眾法律服務需求,優化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功能,推進法律服務事項下沉,增強公共法律服務的便利度和體驗感。推行“社區公證員”試點,聯合村(社區)法律顧問、“法律明白人”,開展“公證+社會治理”模式探索,進一步滿足群眾多樣化法律需求。深入實施“八五”普法規劃,深化公民法治素養提升行動,打造嵌入式、浸潤式普法新格局,助力“百千萬工程”建設。
中山市司法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