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現將《南頭鎮流動人員子女義務教育積分入學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工作中遇到問題請徑與教體文旅局聯系。
(聯系人:姚利芳,聯系電話:23380137)
中山市南頭鎮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5日
南頭鎮流動人員子女義務教育積分入學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入學管理,切實做好流動人員子女入學工作,提高教育公共資源均等化服務效率,促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和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居住證暫行條例》《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山市流動人員了女義務教育積分入學管理辦法》(中府[2024]24號)文件精神,結合南頭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積分申請
申請人及其子女戶籍均不在中山市轄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可申請積分入學。
1、申請人在中山市轄區辦理《廣東省居住證》(含電子居住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居住證》,且積分入學網上報名時在居住證簽注的有效期內。
2、申請人的子女符合中山市當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的適齡條件,且未曾入讀小學或初中。
一個家庭只能選擇父親、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作為申請人。申請人可以向其有效居住證登記的現居住地址所在鎮街申請積分入學,也可以向申請人或者其配偶的房產證地址所在鎮街申請積分入學,且只能選擇一個鎮街作為申請地。申請人有多名子女同年申請入學的,只需申請一次積分。
二、積分規則
積分項目由市級共性積分項目和鎮街個性積分項目組成,總分值 800 分。其中,市級共性積分項目分值 200 分,鎮街個性積分項目分值 600 分。市級共性項目積分和鎮街個性項目積分之和即為申請人的總積分值。
市級共性積分項目包括“居住證”“住房公積金”兩項,按《中山市中小學積分入學市級共性積分項目計分標準》(詳見附件2)計分。
南頭鎮街個性積分項目主要包括社會保險、優待群體、南頭居住、房產、文化程度、表彰獎勵、社會貢獻、特殊崗位、納稅情況等,具體計分標準詳見附件1。
三、積分確認排名
積分確認后,按積分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排名。在總積分相同的情況下,依次按申請人市級共性積分項目合計得分、“居住證”項目得分、“住房公積金”項目得分,由高到低確定排名先后順序。如仍然無法確定排名順序時,依次按申請人鎮級個性積分項目合計得分、“社會保險”項目得分、“優待群體”項目得分、“南頭居住”項目得分、“房產”項目得分、“文化程度”項目得分、“表彰獎勵”項目得分、“社會貢獻”項目得分、“特殊崗位”項目得分、“納稅情況”項目得分,由高到低確定排名先后順序。
四、積分入學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陳飛國(南頭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常務副組長:肖彥余(南頭鎮黨委委員)
副組長:李純華(南頭鎮宣傳辦主任、教體文旅局局長)
洪愛華(南頭鎮宣傳辦副主任、教體文旅局副局長)
謝桂華(南頭鎮教育和體育事務中心主任)
成員單位:南頭鎮宣傳辦公室(教體文旅局)、中山市公安局南頭分局、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頭分局、中山市衛生健康局南頭分局、中山市自然資源局第三分局、中山市稅務局南頭分局、南頭鎮城市建設與管理局、南頭鎮公共服務辦公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山市南頭鎮委員會、中山市南頭鎮總工會。
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全鎮流動人員子女義務教育積分入學工作,對積分入學工作所涉及的職能部門進行協調、指導、監督。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南頭鎮教體文旅局局長李純華兼任。
五、相關部門工作職責
(一)南頭鎮宣傳辦公室(教體文旅局)
1、負責制定南頭鎮積分入學工作方案,對全鎮積分入學工作進行組織協調、統籌指導和檢查督促;
2、負責南頭鎮個性積分“文化程度”項目分值核算,按南頭鎮個性積分項目計分標準核算申請人學歷分值;
3、負責南頭鎮個性積分“表彰獎勵(文明系統授予)”項目分值核算,按南頭鎮個性積分項目計分標準核算申請人榮譽分值;
4、負責南頭鎮個性積分“社會貢獻”項目中“志愿服務(志愿中山)”分值核算,按南頭鎮個性積分項目計分標準核算申請人志愿服務分值;
5、負責積分復核、積分排名及結果公示工作;
6、負責協調各有關職能部門按照“誰負責、誰審核,誰評分、誰解釋”的原則,認真做好積分項目資料審核、評分及解釋工作。
(二)中山市公安局南頭分局
1、負責審核積分申請人資格。申請人本市行政區域內居住,并持有本市公安機關簽發的《廣東省居住證》(含電子居住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居住證》等處在有效期內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①申請人須在中山市轄區辦理《廣東省居住證》(含電子居住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居住證》,且積分入學網上報名時必須在居住證簽注的有效期內;
②申請人的子女須符合中山市當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的適齡條件,且未曾入讀小學或初中;
③申請人可以向其有效居住證登記的現居住地址所在鎮街申請積分入學,也可以向申請人或其配偶的房產證地址所在鎮街申請積分入學,且只能選擇一個鎮街作為申請地。
2、負責南頭鎮個性積分“南頭居住”項目分值核算,按南頭鎮個性積分項目計分標準核算申請人在南頭鎮居住時長分值;
3、負責做好積分項目資料審核、評分及解釋工作。
(三)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頭分局
1、負責南頭鎮個性積分“社會保險”中“基本養老保險”項目分值核算,按南頭鎮個性積分項目計分標準核算申請人養老保險分值;
2、負責做好積分項目資料審核、評分及解釋工作。
(四)中山市衛生健康局南頭分局
1、負責南頭鎮個性積分“社會保險”中“基本醫療保險”項目分值核算,按南頭鎮個性積分項目計分標準核算申請人醫保險分值;
2、負責做好積分項目資料審核、評分及解釋工作。
(五)中山市自然資源局第三分局
1、負責南頭鎮個性積分“房產情況”項目分值核算,按南頭鎮個性積分項目計分標準核算申請人的房產分值;
2、負責做好積分項目資料審核、評分及解釋工作。
(六)中山市稅務局南頭分局
1、負責南頭鎮個性積分“納稅情況”項目“個人所得稅”及“經營企業納稅”分值核算,按南頭鎮個性積分項目計分標準核算申請人的納稅分值;
2、負責做好積分項目資料審核、評分及解釋工作。
(七)南頭鎮城市建設與管理局
1、負責南頭鎮個性積分“特殊崗位”項目中“公交工作人員”分值核算,按南頭鎮個性積分項目計分標準核算申請人的特殊崗位分值;
2、負責南頭鎮個性積分“特殊崗位”項目中“環衛工作人員”分值核算,按南頭鎮個性積分項目計分標準核算申請人的特殊崗位分值;
3、負責做好積分項目審核、評分及解釋工作。
(八)南頭鎮公共服務辦公室
1、負責南頭鎮個性積分“社會貢獻”項目中“無償獻血”、“骨髓(造血干細胞)捐獻”分值核算,按南頭鎮個性積分項目計分標準核算申請人的社會貢獻分值;
2、負責南頭鎮個性積分“社會貢獻”項目中“個人慈善捐贈”分值核算,按南頭鎮個性積分項目計分標準核算申請人的個人慈善捐贈分值;
3、負責南頭鎮個性積分“優待群體”項目中“退役軍人”分值核算,按南頭鎮個性積分項目計分標準核算申請人退役軍人分值;
4、負責做好積分項目資料審核、評分及解釋工作。
(九)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山市南頭鎮委員會
1、負責南頭鎮個性積分“社會貢獻”項目中“志愿服務(i志愿)”分值核算,按南頭鎮個性積分項目計分標準核算申請人志愿服務分值;
(十)中山市南頭鎮總工會
1、負責南頭鎮個性積分“表彰獎勵(十大工匠、身邊好員工)”項目分值核算,按南頭鎮個性積分項目計分標準核算申請人榮譽分值;
2、負責做好積分項目資料審核、評分及解釋工作。
六、實施期限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如遇上級相關政策調整,南頭鎮將依照上級政策調整情況并根據南頭鎮實際實施修訂并公布。
附件:1、中山市中小學積分入學南頭鎮個性積分項目計分標準
2、中山市中小學積分入學市級共性積分項目計分標準
附件1:
中山市中小學積分入學南頭鎮個性積分項目計分標準
(滿分600分)
附件2:
中山市中小學積分入學市級共性積分項目計分標準
(滿分200分)
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