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經鎮政府同意,現將《南頭鎮“三舊”改造專項扶持資金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中山市南頭鎮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日
南頭鎮“三舊”改造專項扶持資金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鼓勵高效集約利用土地資源,加快“三舊”改造進度,提高實體經濟發展質量,根據《中山市“三舊”改造實施辦法》,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操作指引。
第二條 “三舊”改造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決策部署,對我鎮盤活土地空間資源,全面促進存量土地提質增效,推進產業轉型升級,完善城市功能布局,提升城市建設品質具有積極意義。必須著力加大重點項目儲備和扶持力度,加快“三舊”改造項目落地速度,切實增強重振虎威、加快高質量崛起的項目支撐。
第三條 南頭鎮為加大“三舊”改造項目推進力度,促進項目加快落地、高質量完成,安排2000萬元作為鼓勵“三舊”改造專項扶持資金,凡符合條件的企業或個人均可以申請。南頭鎮“三舊”改造扶持資金與中山市“三舊”改造扶持資金不沖突,凡符合條件的企業或個人可以同時申請,疊加獲得補助。
第二章 補助條件與標準
第四條 南頭鎮“三舊”改造補助的項目方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企業或個人必須取得中山市項目“三舊”改造方案批復。
(二)項目屬于南頭鎮轄區內的“三舊”改造“工改工”項目。
(三)項目用地面積大于10畝,建筑層數大于4層(含)或項目容積率達到最高上限。
(四)項目必須在2020年12月31日前獲得施工許可證并動工才能進入“南頭鎮‘三舊’改造專項扶持項目庫”。
(五)項目竣工時間按照項目方與鎮政府簽訂的《項目實施監管協議》內項目方承諾竣工時間為準,若超出該約定時間,則不予辦理補助。
(六)補助名單以入庫項目名單為準,項目全部竣工并取得市“三舊”改造扶持資金后,才能申請辦理鎮“三舊”改造扶持資金。申請鎮“三舊”改造扶持資金有效期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若申請時間超過該有效期,則不予辦理補助。
第五條 南頭鎮“三舊”改造項目補助標準。
(1)“三舊”改造項目全部自持的:該“三舊”改造項目補助容積率超出1.5以上的部分建筑面積,給予100元/方補助,每個項目最高補助200萬元。
(2)“三舊”改造項目涉及自持與出售的:計算方式是超出1.5容積率部分,按照“三舊”改造項目自持與出售的比例中的自持部分給予補償,給予100元/方補助,每個項目最高補助200萬元。
第三章 優化項目跟蹤服務
第六條 加大力度推進項目建設。開通綠色審批通道,實行專員服務制跟蹤項目落地建設,由鎮經信局、市自然資源局第三分局、住建局、生態環境分局等有關部門設專人負責跟進項目手續辦理事宜,壓縮各環節審批時限,縮短承諾辦理時間,提高審批效率,加快項目建設進度。
第七條 加強服務支持。強化鎮招商引資領導小組和重點建設項目協調領導小組領導,對于高層標準廠房建設項目,加強主動對接企業,做好企業服務,積極協調市、鎮相關部門跟蹤服務,盡快落實解決項目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加快項目落地建設及進度。
第四章 補助資金申報
第八條 符合條件的改造項目單位或實施主體,可向南頭鎮經信局提出項目補助資金申報,并提交以下相關材料:
(一)《“三舊”改造項目財政資金補助申請表》
(二)項目“三舊”改造方案批復;
(三)與鎮街簽署的項目履約合同;
(四)項目竣工驗收證明材料;
(五)取得市“三舊”改造扶持資金的證明材料;
(六)相關部門確定自持和出售比例的證明材料;
(七)項目改造實施主體及所入駐企業的營業執照;
(八)項目實施主體的銀行賬戶材料;
以上資料經由經信局審核,報鎮黨委會議審批通過后,由鎮財政分局按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集中支付。
第五章 附則
第九條 項目單位需對所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騙取、套取專項資金,并承擔包括知識產權在內的一切風險。一經發現并查實,除收回已撥付資金并取消其申報資格外,并依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處罰。
第十條 本實施辦法解釋權歸中山市南頭鎮人民政府所有,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山市南頭鎮經濟發展和科技信息局承擔。自發文日起開始實施。《辦法》實施期間與國家、省、市最新政策沖突的,沖突部分條款立即終止執行。未盡事宜參照《中山市“三舊”改造實施辦法(試行)》中府(2018)5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