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中山市南頭鎮人民政府2024年第二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任教師)公告》規定,現就面試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時間:2024年6月29日上午7:00
二、面試地點:中山市南頭鎮中心小學校園內
三、聯 系 人:吳老師
四、聯系電話:0760-23380605
五、面試要求:
(一)面試采用試講+答辯形式進行,重點考查職業道德、職業精神、專業素養、從業潛能和心理素質等方面。
(二)面試時間共25分鐘,其中試講20分鐘,答辯5分鐘。備考時間30分鐘。
(三)考生須按照公布的面試時間與考場安排,在當天按照規定的時間憑本人《面試通知書》和有效身份證到指定考場報到并參加面試抽簽。考生所攜帶的通訊工具和音頻、視頻發射、接收設備須關閉后交工作人員統一保管、考完離場時領回。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未能準時報到的,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對證件攜帶不齊的,取消面試資格。
(五)考生不得穿、佩戴本系統或單位統一制發的服裝、徽章參加面試。
(六)考生按抽簽順序,由工作人員引導進入考場面試。
(七)候考考生須在候考室靜候,不得喧嘩,不得交頭接耳、不得影響他人,應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候考期間實行全封閉,考生不得擅自離開候考室。需上洗手間的,須經工作人員同意,并由工作人員陪同前往。候考考生需離開考場的,應書面提出申請,經同意后按棄考處理。嚴禁任何人向考生傳遞試題信息。
(八)在面試中,應嚴格按照評委的指令回答問題,不得暗示或透露個人信息。考生對評委的提問不清楚的,可要求評委重新念題一次。考生須服從評委對自己的成績評定,不得要求評委加分、復試或復查。
(九)面試結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試成績統計完畢,簽字確認后方可離開考場。
(十)考生應接受現場工作人員的管理,對違反面試規定和面試紀律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附件:考生面試須知
中山市南頭鎮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