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書文號
粵中南知法裁字〔2024〕002號
案件名稱
ZL202330173498.1號“電陶爐取暖器(A06)”外觀設計專利權侵權糾紛。
被請求人名稱
中山市共創電器有限公司
被請求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442000MA7M27G952
被請求人法定代表人
黃子威
主要事實
被請求人未經許可,實施涉案專利。
行政裁決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一條第二款、第六十四條第二款、第六十五條。
裁決結果
1.責令被請求人立即停止制作侵犯 ZL202330173498.1號外觀設計專利權的產品;2.駁 回請求人的其他請求。
決定機關
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決定日期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辦 中山市信息中心承辦 聯系方式 網站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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