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宗(身份證號5125**************):
為查清中山市南頭鎮保源路19號對面廠房的五金加工廠存在的“未按規定安裝污染物治理設施”及“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清洗廢水直接流至廠區內下水道”等環境違法行為的有關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五條第二款規定,需要你協助調查:
請你收到本通知書5日內攜帶相關資料(詳見附件)到我單位協助調查。
注意事項:
1、提供的材料需提供原件供核查,如提供復印件的,需你加蓋手印予以確認。逾期不到或不如期提相關證據材料和接受調查,你將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2、 前來協助調查人員系你委托的,應當附有《授權委托書》等材料。
3、 如因客觀原因未能前往我單位協助調查的,你收到本通知書5日內將相關資料(詳見附件),以及事實的相關情況說明寄送到我單位協助調查。
本案辦案人員為岑錦濤、鄭根耀,你應當配合調查,如實到我單位接受詢問和提供相關資料,不得拒絕、阻礙、隱瞞或者提供虛假情況。如果你認為辦案人員與本案有利害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辦案,可以申請回避,并說明理由。
因無法與你取得聯系,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協助調查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可到我局領取該通知書,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
聯系人:岑錦濤、鄭根耀
聯系電話:0760-22502515
單位地址:廣東省中山市南頭鎮光明北路35號南頭鎮生態環境保護局
南頭鎮生態環境保護局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