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基本情況
2023年3月5日0時39分許,駕駛人馮某駕駛粵T9Q786輕型廂式貨車沿南頭鎮南頭大橋機動車道由西往東方向行駛,至南頭鎮南和西路3號對開路段時,與前方同方向步行的行人朱某發生碰撞,事故造成朱某當場死亡及車輛損壞。該事故已按《生產安全事故統計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先行納入生產安全事故統計。
二、事故調查情況
該起事故由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南頭大隊開展事故調查工作。經調查,涉事車輛所有人為馮某,質量4.495噸,核載1.495噸,不需要辦理道路運輸證,事故發生時車輛沒有運載貨物,為駕駛人馮某駕車返回住處途中發生事故。經認定,該宗事故不屬于生產安全事故。
三、事故撤銷建議。
根據《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生產安全事故統計核銷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我局擬對該起事故進行統計核銷,現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5日(7天)。公示期間,如對該起事故統計核銷有異議或意見,請以書面形式反饋至中山市南頭鎮應急管理局(聯系人:朱慧均,地址:中山市南頭鎮光明北路35號307室,聯系電話:0760-22502521)。
南頭鎮應急管理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