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中南朗農責改(2024)28號
程值文 :
經查,你未經批準非法占用位于中山市南朗街道南朗村田邊小組聯興服飾西南方向100米處面積57.7平方米的土地建設建構物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四款的規定,以上事實,有現場勘查筆錄、現場拍攝圖片、詢問筆錄等為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現責令你(單位):
立即停止違法行為。
聯 系 人: 劉偉超、余雙至
聯系電話: 89967971
單位地址: 中山市南朗街道體育路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