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本單位決定于2023年4月12日下午3時00分,在中山市南朗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局(南朗街道美景大道9號)3樓會議室公開舉行關于當事人中山市南朗鎮祥實布行未對從事有限空間作業的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進行專項安全培訓;未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有限空間作業未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和警示說明;未根據企業有限空間作業特點制定應急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案一案的聽證會。歡迎有聽證需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參加聽證會。參加聽證會的,需在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1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法定節假日不受理)持身份證件或者介紹信到中山市南朗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局(南朗街道美景大道9號)203室向本單位辦理聽證會旁聽書面申請。
特此公告。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辦事處
2023年4月3日
(聯系人:張先生, 聯系電話:0760-86629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