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行政處罰決定催告書(粵中南朗綜執罰催字〔2023〕052 號)自2023年8月17日起對外公告,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經30日,即視為送達。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辦事處
2023 年8月17日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辦事處
行政處罰決定催告書
粵中南朗綜執罰催字〔2023〕052 號
名稱:中山市南朗迷秀美容店
類型:個體工商戶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442000MA7L1MX715
經營場所:中山市南朗街道朗安路嶺南小區62幢一層商鋪**卡
因中山市南朗迷秀美容店(以下簡稱“你單位”)無證擅自執業、非醫師行醫,本單位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款“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執業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的規定予以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執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執業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和藥品、醫療器械,并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罰款,違法所得不足一萬元的,按一萬元計算。”《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依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護士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第五十九條:“違反本法規定,非醫師行醫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非法執業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和藥品、醫療器械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違法所得不足一萬元的,按一萬元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同一個違法行為違反多個法律規范應當給予罰款處罰的,按照罰款數額高的規定處罰。”的規定,于2023 年07 月14 日對你單位作出《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辦事處行政處罰決定書》(粵中南朗綜執罰字〔2023〕052號),已于2023 年07月15日送達你單位,要求你單位自收到上述決定書之日起15 日內,將罰款繳納至指定的銀行繳納(詳見《廣東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電子)),而你單位逾期未履行該義務。現催告如下:
1.請你單位于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履行上述義務;如對履行該義務有陳述、申辯意見,請在該期限內向本單位提出。
2.如無正當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該義務的,本單位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聯系人:張祖浩、蔡豪
聯系電話:0760-86629300
單位地址:中山市南朗街道美景大道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