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街道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待遇標準制定依據如下:根據《關于提前下達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補貼經費的通知》(中民基字〔2021〕1號)精神,市級補貼標準為6812元/年/人;按照《關于印發中山市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待遇指導標準的通知》(中民基字〔2016〕5號)要求,鎮(街)財政投入不低于市補貼標準,鎮財政投入6812元/年/人,合共13624元/年/人,即1135.33元/月/人。根據《南朗鎮關于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待遇的通知》(中南府辦〔2016〕65號)精神,監委會主任增加20%崗位補貼,即16348.8元/年/人、1362.4元/月/人。
綜上所述,我街道監督委員會主任待遇為1362.4元/月/人;成員1135.33元/月/人。原則上屆內待遇標準不變。村(社區)黨組織成員擔任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的,不享受上述待遇。2021年我街道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待遇發放資金來源包括2020年、2021年市級補貼資金以及2021年鎮財政資金。
特此公示。
南朗街道公共服務辦公室
2021年7月30日